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县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永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一、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现实基础
1.主要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永嘉县在“三大”战略的指引下,全力推进“三区两美”建设,深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全面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均居全省前列,公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各项指标任务,并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0年永嘉县空气优良率99.7%,PM2.5平均浓度24μg/m3,较2015年(95.1%)提高4.6个百分点。全县5个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2017年瓯北、鹅浦和乌牛平原河网均实现消除劣Ⅴ类水的目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监督性监测达标率100%,省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达标率100%,县域噪声环境达到指标要求。
2019年永嘉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达到88分,名列全省前茅,绿色发展指数位列全省第15位,实现四年连续提升。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6.94%,森林面积达到30万亩,活立木蓄积1059.2046万立方米。自然保护地(含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类型)面积保持在670.76平方公里,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与满意度逐年提升。
(2)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
“十三五”以来,永嘉县围绕治气、治水、治土、清废、控源5大领域,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狠抓水环境治理。制定实施《永嘉县建设美丽浙南水乡实施方案》《永嘉县五水共治“碧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永嘉县乡镇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暂行)》等文件,以水质改善提升为目标,以“污水零直排区”“美丽河湖”创建为抓手,全面深化河湖长管理制,扎实推进项目化治水,全力打造独具永嘉地域特色的“城水相依、湖库相嵌、江河相连、山水相融、人水和谐”的“秀美水乡·古韵楠溪”,全面消除上塘、瓯北、乌牛三个县控劣V类水质断面和140条劣V类小微水体,成功创建“清三河”达标县,水体治理效果显著。二是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实施《永嘉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永嘉县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在用车的执法监管,柴油车年度核查率95%以上,监督抽测100%。建成两套柴油车遥感(黑烟抓拍)设施,上传柴油车数据条远大于永嘉县柴油车的保有量,顺利完成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工作。三是持续推进土壤固废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工业固废和危废规范行动,全县共有800多家企业纳入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入网率为二污普数据的113%;年处置7万吨危险固废无害化、资源化项目建成投用。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完成131 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基础信息调查的基础上,共完成56家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推行小箱进大箱模式,2020年共处理医疗废物332吨。大力推进垃圾革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730个(村社调整前数据)、覆盖率达80.8%,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获评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优胜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优胜县和省级资源循环化利用示范城市试点。四是狠抓重污染行业整治。组织开展已完成整治提升的电镀、金属表面处理、铸造、线路板等行业的“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治成果。深入开展1028家制鞋等六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涉及关停淘汰的204家企业已全部关停到位;涉及整治提升的822家企业因转产、整治无望等原因关停353家,完成整治提升企业469家;纳入集聚生产的2家企业关停1家完成整治1家。“十三五”期间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比2015年底分别下降19.5%、17.7%、17.8%、17.5%,完成“十三五”考核目标。
(3)生态示范创建扎实推进。
一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制订出台《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对管理体制、水质保护、考核与责任追究、生态补偿机制及原则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楠溪江的生态环境保护。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禁止露天烧烤区、禁止游泳区、离岸禁止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区等各类禁止区域,编制《楠溪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楠溪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机制。同时,坚持“空间、总量、项目、许可、执法”一体化源头管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禁止建设区3大类型363.46平方公里。
二是深入开展示范创建。编制《永嘉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出台《永嘉县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意见》《永嘉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永嘉县成功入选美丽浙江十佳体验地,雁楠公路及绿道建设案例入选“美丽浙江十大经典案例”,岩坦镇源头村创建全省首个“零污染”村示范,并被《中国环境报》报道。美丽温州建设工作考核“五连优”,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考核“三连优”,2019年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0年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三是积极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永嘉县坚持以保护楠溪江生态环境为中心,形成“保护楠溪江环保公益行动”“源头村零污染村建设”“绿色出行幸福志愿站”等长期品牌项目,同时,组织“五水共治宣讲团(监督团)”深入文化礼堂、企业、学校等场所,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宣讲110多场次,监督活动170多场次,营造浓厚创建氛围。2016年,永嘉县环保志愿者协会荣获省级优秀志愿服务集体称号。2018年,协会晋升为4A级社会组织,“保护楠溪江环保公益行动”入选团中央全国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优秀项目库。
(4)环境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十三五”期间,全县建成桥下、黄田、江东污水处理厂等3个污水处理厂,枫林、鹤盛、岩坦、巽宅、碧莲、岩头、大若岩、沙头等8个污水处理站,金溪等1个污水处理终端,实现了镇级污水处理厂(站)全覆盖,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112万吨/日,总处理能力达到10.612万吨/日,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全县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01个,惠及20个乡镇(街道),388个行政村,农户受益率达到82.01%。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加快完善,完成永嘉绿色动力垃圾焚烧厂二期扩建,建成并投入营运桥下方盛固废处置项目,补齐固废基础设施短板。全县建成5座水质自动监测站、10个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率全市之先实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全覆盖,可对县域水环境和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实现实时监测监控。
(5)机制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一是健全生态环保责任机制。出台并实施《永嘉县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办法》,扎实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制度,健全完善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向人大报告生态环保工作制度,持续抓好生态报表月报制度,制定出台《永嘉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意见》,筑牢生态环保机制基础。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5项审批项目全部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覆盖率100%。其中2项直接利用环保部统一系统实行备案,实现“零跑路”,另有2项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对9大行业124类建设项目进行审批豁免,切实解决部分项目因中介慢导致审批慢的情况。扎实推进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市深改办《温州市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方案》精神,对企业进行分类处置,除因转产、搬迁、停产的企业外,其余企业通过现状环评备案、依法审批、豁免审批等方式完成处置,目前全县9938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清理整顿。
三是不断完善环保管理模式。持续推进“空间、总量、项目、许可”一体化管理,积极利用“三线一单”管控方案,切实维护环境质量底线。运用好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倍量替代、减量替代、跨区域调剂交易流转机制。进一步规范环保项目审批服务体系,深化“规划环评与区域环评”改革。大力推进市场化污染治理,在电镀园区积极开展“环保管家”试点。
(6)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一是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全力打造环保铁军。紧密结合环保专项行动与环境执法大练兵,根据“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清废净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绿箭专项执法行动”等一系列特色环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十三五”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4505人次,立案查处670余件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行政和刑事案件85起,行政或刑事拘留55人次,处罚金额4000余万。
二是以“中央环保督政”为抓手,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提前部署排摸我县生态环境短板问题、重难点问题和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等,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打下夯实基础。第一轮央督53个信访件和“5+9”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第二轮央督信访件同比下降42%,占全市6.38%。
三是以“12369应急值班”为抓手,打造群众满意窗口。深入实施“12369”环境应急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第一时间接访、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第一时间回复的“四个第一”要求,及时调处环境信访。深入推行环保信访工作第一接待人制度,做到接待来访群众礼貌热情,解答疑问有理有据,处理问题积极主动,处理结果群众满意。十三五期间,环境信访件数量逐年下降,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问题,未发生一起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2.“十三五”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2020年底,《永嘉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确定的25项指标,包括环境质量指标、污染减排指标、生态建设指标三方面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目前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指标暂无数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指标由于评估体系变更已取消,剩余23项指标均已达到规划目标值要求(各项指标进展情况详见表1)。
表1:永嘉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5年 | 2020年 | 2020年 | 指标完成情况 | |
现状 | 规划指标值 | 现状 | ||||||
环境质量指标 | 1 |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 | 70 | 100 | 100* | 是 | |
2 | 细颗粒物(PM2.5)浓度 | (微克/立方米) | 38 | 35 | 24 | 是 | ||
3 |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 % | 93.4 | 95 | 99.7 | 是 | ||
4 | 城区区域环境噪声 | 分贝 | 53.1 | <55 | 54.1 | |||
5 | 城区交通干线噪声 | 分贝 | 63.7 | <70 | 64.7 | 是 | ||
污染减排指标 | 6 | 污染物排放削减率 | COD | % | - | 18 | 19.41 | 是 |
7 | NH3-N | % | - | 14 | 14.84 | 是 | ||
8 | SO2 | % | - | 8 | 18.73 | 是 | ||
9 | NOX | % | - | 8 | 13.44 | 是 | ||
10 | VOCs | % | - | 完成市级下达要求 | / | / | ||
11 | 重金属总量控制 | % | - | 完成市级下达要求 | / | / | ||
生态建设指标 | 12 |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县级以上 | % | 100 | 100 | 100 | 是 |
13 | 农村 | % | 100 | 100 | 100 | 是 | ||
14 |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 % | - | 达到省平均水平 | 暂无数据 | / | ||
15 |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75 | 90 | 90.14 | 是 | ||
16 | 开展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比例 | % | 90.8 | 100 | 100 | 是 | ||
17 |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8.5 | 100 | 100 | 是 | ||
18 | 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是 | ||
19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 | 100 | 100 | 100 | 是 | ||
20 | 闲置、废旧放射源和普通放射性废物收贮率 | % | 100 | 100 | 100 | 是 | ||
21 | 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建立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数量 | 个 | 0 | 1 | 1 | 是 | ||
22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90 | 95 | 96.31 | 是 | ||
23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 | % | 97 | 99 | 100 | 是 | ||
24 | 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 % | 41.3 | >50 | 63.38 | 是 | ||
25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 | % | 22 | 80 | 暂无数据* | / |
注:*指标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只针对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指标25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由于“十三五”期间,由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创建体系变化,已经取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和命名的工作。
3.存在问题。
(1)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基础尚不稳固。
一是水环境治理任务尚未完结。截至2020年底,永嘉县10个常规地表水监测站位中,清水埠、石柱、碧莲、沙头、黄坦、窑底、桥下7个站位满足功能区要求,但是鹅浦、乌牛和瓯北三个站位仍然不满足功能区要求,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和总磷,说明生活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仍未整治到位,另外部分已经完成整治的劣Ⅴ类水体与黑臭水体反弹压力大,整治任务仍然繁重。
二是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有待加强。“十三五”期间永嘉县臭氧指标虽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但是浓度呈逐年上升趋势,从2016年的53ug/m3上升到2020年的91ug/m3,成为唯一一项不降反升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与我县VOCs排放负荷较高有一定关联。我县涉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行业主要为制鞋和工业涂装行业,目前针对VOCs企业废气治理技术不成熟,面上工业废气整治效果还不明显。
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较为薄弱。耕地质量保护方面,采用叶面剂、土壤调理剂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受污染耕地问题,因此受污染耕地治理工作时间会较长。企业污染地块治理方面,依据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我县土壤相关重点行业企业数为131家(以中小型为主),由于工作基础较为薄弱,点多面广、行业多样、污染复杂,用地调查和风险管控任务相当繁重。
(2)环保基础设施补短板任务繁重。
一是污水处理设施建管水平亟待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县虽然建成污水处理厂(站)11座,已满足全域污水处理需求,但是马上面临污水处理厂的清洁化排放改造。永嘉县沙头以上有8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6120立方米/日,据统计,楠溪江沙头以上城镇人口约30万人,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3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仅为约20%。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效果不佳,已建成的农污设施普遍缺乏良好的运营维护的长效机制、出水水质不稳定。
二是已建污水管网质量仍需提升。因部分排水管网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管网破损渗漏,我县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运行负荷率较低、污水进水浓度偏低的问题,河水倒灌问题亟需有效控制,仍有部分生活污水因管网破漏等原因排入河道,使得河道氨氮指标超标,整治反弹压力大。此外,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部分地区存在运行性能不稳定的问题,“十四五”期间要同步加快整治提升。
三是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仍存在填埋能力缺口。目前永嘉县飞灰填埋量仍存在缺口,对应补短板的飞灰填埋场尚未建成投用。
(3)各类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依然不少。
一是水生态、水环境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根据《永嘉县楠溪江流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报告》,近年来,楠溪江旅游业发展较快带来大楠溪景区等部分景区水质总氮浓度、粪大肠杆菌浓度超标。楠溪江流域已建大、小水电站共108座,这些水电站在调度水资源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造成了河流生态流量不足等问题,尤其是在平枯水期,部分河流流量不足问题更加明显,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威胁。永嘉县楠溪江引供水工程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基本已经到位,但是永嘉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众多,“千吨万人”及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就涉及到9个,这些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工程以及污染风险防控需要进一步加强。“十四五”期间,需要进一步通过落实《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解决水生态、水环境风险隐患。
二是固废危废处置监管仍有死角。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与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较为薄弱,建筑废渣、装潢垃圾、农业废弃物及低价值再生资源等流向较为复杂,部分固废游离于监管之外,制约全过程监管。现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企业数量、规模总体处于较低水平,固废回收利用技术开发投入不足,一些非可燃类且难以回收利用的固废消纳途径较窄。危废方面,由于我县小微企业数量多且布局分散,危废产生存在点多面广、量小分散、类别多样、成分复杂等特点,在安全贮存、转运、处置等环节存在一些风险隐患。
三是环境信访投诉数量仍然较多。“十三五”期间虽然我县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仍然处于高位运行,2020年信访投诉总量为916件,比2016年下降36.12%,反映了我县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与老百姓的高质量环境诉求还有差距。另外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部分信访投诉件提出的一些可能存在生态环境破坏隐患问题如南岸水库的建设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4)绿色发展仍需加速深化推进。
一是污染行业企业改造提升任务繁重。近年来我县连续开展了多轮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重污染行业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但平台、产业和企业“低小散”问题仍较普遍存在,全县9938家工业企业(2018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小微企业占比达到98.8%。
二是环保中介机构发展相对滞缓。当前永嘉县共有80多家环保产业企业,但都以中小企业为主,环保科技支撑能力与创新能力偏弱,环保产业链条还不完整,离把环保产业打造成有一席之地的区域特色产业距离较大。
三是生态产业化成效仍不明显。我县自然与生态资源优越,但是尚未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的尝试,尚未编制自然资产负债表和GEP核算工作,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方面还不够深入,生态环境的经济效应没有充分显现。
(5)环境治理体系有待健全。
一是企业主体治理与公众参与度亟待提高。不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环境意识和法治意识较为淡薄,社会责任感不强,厂区环保处理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偷排漏排超排现象时有发生。尽管执法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但违法违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尚未根本扭转。一些地方环境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群众自觉参与环保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干部在干、群众在看”的现象不少,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工作的多元共治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二是环境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当前我县环保监管力量和监测能力还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全县排污企业9938家,全县一线环境执法力量配置严重不足。环境监测能力相对滞后,缺少生物、气象、辐射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环境执法装备不齐全,设备设施相对落后,人员素质、能力与岗位要求不相适应,导致环境执法水平总体不强,亟需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三是环保长效机制有待完善。环保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相对滞后,长效治理机制存在一些短板,整体污染源头防控机制还不够完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划定还需进一步衔接调整,排污许可证改革有序推进,事中事后管理有待强化。政府主导开展生态环保工作色彩较为明显,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市场等手段还不够,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是一个崭新的起点,是在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也是永嘉县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加快推进美丽永嘉建设的关键期、窗口期、攻坚期。
1.机遇。
(1)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前所未有重视。
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正式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是重大标志性、创新性、战略性的理论成果,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根本保障,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得到重大进展,生态文明体制“四梁八柱”基本构建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宪法,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日趋完善。各级环保督察全面开展,典型案件得到查处,掀起了前所未有的环保风暴,生态环保工作得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融入“五位一体”建设布局,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生态文明理念得到不断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迫切需求。
(2)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浙江”战略目标已经确立,为新时期生态环保工作明指明了行动方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体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这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战略目标,也是指导“十四五”及更长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的历史坐标。浙江作为“两山”理念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绿色发展水平全国领先。2020年8月15日,浙江省发布了《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规划纲要(2020-2035年)》,提出至2025年基本建成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的战略目标,将成为向世界展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做好永嘉县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锚定“美丽中国”“美丽浙江”战略目标,突出规划连贯性和预见性。
(3)“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内外循环互促”的新发展格局,将大大提升绿色产品需求和绿色产品供给能力。
面对国内、国际形势发展的新变化、新趋势、新挑战,我国正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强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不仅能为我国经济发展找到新的动力,同时也将成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以打造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目标的绿色新基建,将有利于补齐供给严重滞后的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推动设施绿色化、智能化改造。以推动高质量为目标的绿色生产体系全面构建,将需要用更严格的环境监管和环境准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绿色经济、低碳技术等新兴产业将蓬勃兴起,现代绿色农业将高速发展,绿色产品研发、设计和制造投入大幅增加,有机、绿色农产品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显著提升,绿色、高效、低碳经济体系逐步形成,绿色消费支持政策逐步完善,绿色消费方式逐步普及推广。
(4)技术革命将有力推动产业升级与发展转型,为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利契机。
科技革命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根本动力,是影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走向的最大不确定性因素。当前新一轮技术革命将深刻影响生产生活方式和文明发展水平。以5G技术、智能终端、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主导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进入产业化爆发期,将带动产业变革和技术创新。围绕新能源、新材料、资源开发、创新技术更加密集,新的技术将进一步缓解一些生态环境压力,如能源技术创新和应用可能对生态环境保护产生颠覆性影响,技术创新突破和发展应用也将为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利契机,大大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系统治污水平,破解生态环境治理难题,实现生态环境质量高位持续改善。
2.挑战。
(1)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边际成本增加。
永嘉县作为温州民营经济重要发祥地之一,经济发展处于工业深化、城市提质的关键期,在当前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2020年永嘉GDP占全市比重仅为6.7%,比2015年的比重下降了0.5个百分点,与乐清、瑞安的发展差距愈发明显,而平阳、龙港等地发展也迅猛,呈现“标兵渐远、追兵渐近”的态势。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全球发展的总体形势下,面临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追赶标兵城市的难度进一步提高,巩固并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边际成本还将不断上升,环境质量稍有放松就有可能出现反弹。
(2)旅游人口激增红利带来生态环境压力变大。
“十四五”时期,是永嘉融温连杭接沪蓄能期,依托杭温高铁打造温州向北融入长三角的“第一”大通道,打造沪杭等地进入温州的“北大门”,为争当温州融杭接沪“桥头堡”。永嘉县经济发展转型将深入推进,经济发展从中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但是融杭接沪的同时,必定带来旅游人口激增的红利,目前永嘉县旅游人员还是以温州本地游客为主,旅游接待承载力有限,环境服务设施有限,“十四五”期间,旅游业高速发展带来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小视。
(3)美丽中国温州风景的“北窗口”的地位有待凸显。
2020年9月,温州市委市政府部署全市高水平建设“五美”新温州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推进大会部署,动员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打造“美丽中国温州风景”。永嘉生态环境良好,生态要素齐全,生态资源丰富,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拥有“源头村”等一批生态创建示范亮点,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可提供更多的经验和样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能让良好生态底色成为“五美”新温州的最靓名片,成为温州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底气,这些凸显永嘉作为美丽中国温州风景的“北窗口”的潜力和地位优势巨大。
二、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阔步前进,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全形态治理、全过程防控和全地域统筹,聚焦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协同发展水平。
坚持“五个打通”治理,提升治水、治气、治土、清废、控源的技术水平,实现要素协同、区域协同和陆海协同,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成果巩固的持久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态环境需求。聚焦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保护优先,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风险防范力度,打造永嘉作为美丽温州“北窗口”,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时代美丽永嘉。
(二)基本原则
战略引领,问题导向。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温州样板”建设战略节点,以建设生态文明体系为总纲,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整改、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等战略载体,紧盯突出环境问题、信访焦点问题,高站位谋划未来5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布局、重点任务,安排重大项目,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
质量为本,系统治理。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优质生态环境供给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久战,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强化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的思维,坚持全要素治理,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推进水、气、土、固废全要素协同治理,扩大污染管控因子。
绿色发展,双赢共促。将生态环境资源作为永嘉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优势,坚持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断优化绿色发展空间格局,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围绕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金山银山做得更大”,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积极打通“两山”转化通道,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温州路径,擦亮良好生态的金名片并转化为生态产业的经济发展优势,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双赢共促。
深化改革,创新实践。以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技等综合手段,健全基础制度,完善管理模式,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探索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新政策,积极践行开拓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模式。
政府主导,共治共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综合运用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和社会“自治之手”,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及多方良性互动的“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目标指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力争各项生态环境建设指标处于全省前列,全县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持续下降,臭氧浓度上升趋势得到初步控制;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健康初步恢复;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规范提升,形成完善的全过程、信息化固体废物闭合管理体系。
全县“南融入、中崛起、北生态”的区域协同发展格局不断深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绿色生活方式蔚然成风,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两山”实践创新效应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初步建成。
2.主要指标。
充分体现永嘉特色和新时代发展要求,围绕环境质量、污染减排、风险防范、生态保护、低碳发展5个方面,共设置19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1项,预期性指标8项(详见表2)。
表2:永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指标
领域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类别 |
现状值 | 规划目标值 | ||||
环境质量 | 1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9.7 | ≥97 | 约束性 |
2 | 城市空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 24 | ≤25 | 约束性 | |
3 | 地表水县控及以上断面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70 | 90 | 预期性 | |
4 | 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5 | 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 | / | 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6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贝) | 54.1 | ≤55 | 预期性 | |
7 |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贝) | 64.7 | ≤70 | 预期性 | |
污染减排 | 8 | 化学需氧量五年削减比例(%) | 较2015年下降19.5% | 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9 | 氨氮五年削减比例(%) | 较2015年下降17.7% | 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0 | 氮氧化物五年削减比例(%) | 较2015年下降17.5% | 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1 | VOCs总量五年削减比例(%) | / | 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风险防范 | 12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3 | 约束性 |
13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95 | 约束性 | |
14 | 5年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次数 | 0 | 总体保持稳定 | 预期性 | |
生态保护 | 15 | 生态质量指数(新EI) | - | 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16 | 森林覆盖率(%) | 76.97 | 不降低 | 约束性 | |
17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低碳发展 | 18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 | - | 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19 |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 - | 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三、重点领域与主要任务
(一)巩固治污成效,持续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
1.重点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
强化水资源保护、管控与节约。以流域分区体系为空间基础,以水功能区为核心,综合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格局和保护需要,统筹交接断面、流域边界、行政区划,形成统一的空间管控体系,强化控制单元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总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实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污染物减排量考核,健全水功能区水质通报制度,严控入河湖污染物总量。严格实施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评估,抓好工业、城镇和农业节水,实施节水灌溉“四个百万工程”。
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美丽河湖建设为重要抓手,加强良好水体、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区空间保护,稳步实现退耕还湿、退耕还滩,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联通,重点推进瓯江、楠溪江等重点河流廊道生态修复试点。开展瓯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健康调查与评估,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科学合理地划定“禁渔区”和设立“禁渔期”,开展增殖放流。开展城市河道水生态修复、盲肠河断头河治理改革,控制河道水深,构建健康的“水下森林”,实现城市河道清澈见底,实施鹅浦河、罗浮浦、乌牛溪等河道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湖库库尾、饮用水源地、入库入河支流等敏感地区生态缓冲拦截区、入库口、污水处理厂等重要节点生态湿地建设。持续开展河湖库塘清淤,加强淤泥检测、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探索建立清淤轮疏长效机制。
强化工农业污染源治理。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强化电镀、造纸等重点行业深化治理,实施清洁化改造。持续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对分散畜禽养殖引导采用生态化的废弃物处理模式,全面推进美丽牧场种养结合和农田氮磷拦截渠建设,全过程综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切实推进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加大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和服务力度,强化农牧对接循环机制建设,支持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纳管处理,持续深化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加快水产养殖绿色发展,防治养殖污染,到2022年完成规模以上设施化养殖场的尾水治理,实现达标排放或循环使用。精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现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化肥使用量逐年下降。
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探索建立楠溪江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机制,完善饮用水水源长效管理体系。推进城乡饮用水源一体化建设,完成永嘉县小子溪水库备用水源建设,实现全县供水水源“一用一备”目标。进一步提升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和“千吨万人”及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源“划、立、治”工作。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监管,取缔水源保护区内各类违法建设项目。健全应急预警和安全保障体系,到2022年,力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完成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到2025年底,农村饮用水达标全覆盖。
2.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持续推进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加快推进永嘉造纸工业集聚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县煤炭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幅度、发电和集中供热用煤占比达到省市要求。持续抓好高污染燃料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窑炉整治。基本完成集中供热、天然气供应范围内生物质锅炉、热风炉、加热炉、烘干炉等锅炉淘汰。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城镇配气管网建设,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鼓励和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太阳能、风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进一步拓展用能空间,推动新旧动能转化,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促进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提升。
优化调整交通运力结构。优化车船能源消费结构和运力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船,着力提高铁路、水路货运比例。到2025年,全县公交车中新增及更新新能源车车辆比例85%以上。推进老旧车船和老旧农机淘汰,加强机动车船污染排放控制,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治理。提升燃油品质,争取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严格落实船舶靠岸使用岸电或低硫燃油的要求。深化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程,完善城乡公交路网,改善农村公交通达性和便捷性,提高城市公交向周边乡镇延伸的覆盖率。强化交通管制措施,全面优化交通城区货运禁行区域、运输线路、车辆出入口设置等,合理分流货车运量,减少过境重载货车等对中心城区的空气污染。
推进重点领域深度治理。加强移动源污染控制,进一步加大老旧车辆、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力度,以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大力推广和实施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强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不断提升燃油品质,加强油品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行为,优化检验流程。不断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巩固提升重点行业整治成效,建立完善重点环节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新一轮特色行业排查整治。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强化VOCs有效收集治理、臭气异味治理,积极探索废气分散治理与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模式,在涉VOCs废气重点小微园开展VOCs废气集中治理模式研究。督促VOCs排放重点企业实施废气清洁排放改造,按要求执行VOCs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进一步深化城乡大气污染源治理,加强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堆场扬尘治理,制定重点领域防尘操作技术指南,深化落实防尘抑尘措施。加强秸秆露天禁烧管理和综合利用,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加强氨排放控制。
3.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超标点位“对账销号”行动,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管控。针对农用地单元的超标污染物,开展相关土壤污染“源解析”试点,协同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农药化肥和灌溉水等方面的污染溯源排查和治理。对工业企业污染源落实阻断污染扩散途径、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淘汰污染源工序或设备,对农业源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加快建立受污染农用地和超标食用农产品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风险筛查结果,定期更新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企业防治土壤污染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依法落实排污报告、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各项制度,开展企业生产、关停和拆除过程的污染防治。在重点监管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中引入工程监理手段,有效辅助环境监理。实施一批重点监管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渗改造。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到2025年全县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镉、铬、砷、铅、汞完成省市下达的减排任务。
推进农用地土壤分类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三类耕地的污染防治和精细化管理措施,切实保护“菜篮子”和“米袋子”安全。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耕地污染程度不上升。对安全利用类耕地,优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轮作、间作等措施,阻断或减少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作物可食用部分,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和污染地块一张图,实现同步更新,系统指导城乡规划环节根据地块污染程度合理规划地块用途,优化规划开发时序,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区域土壤环境风险的现状评估和土地开发利用的管控约束。深入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理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建立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建立工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清单。依托国家和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成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包括污染地块和治理修复项目管理数据库)。有效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治理修复要求,谋划修复土壤消纳体系,推动实施一批重点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项目,消除突出污染风险。
4.深入创建全域无废城市。
持续推动源头减量管理。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准底数,全面推广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在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全领域实现电子化申报,清查固废产处底数,形成产处废物“一本账”。严格新建项目准入,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提升废水废气处置工艺,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有效减少源头固体废物产生量,实现固体废物能减尽减。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动态清零”产生者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一般工业固废的堆场摸底排查,完成排查发现的堆场清理,在动态化清零的同时做到规范化清零。
持续完善分类收运模式。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规范化安全贮存、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全领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体系和机制,实现固体废物应分尽分。完善小微产废企业及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建设。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加强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严查。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风险防控,严控长距离运输,对县内相应利用处置能力能够满足需求的危险废物,严格控制跨省、市转出利用处置;县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应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就地就近消纳县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应用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加快推进“互联网+”回收模式,推进线上线下同步发展。
持续拓宽资源利用途径。大力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持续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城市(基地)建设,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及建设预处理点工作试点,健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后产品的地方标准体系,着力解决废盐、飞灰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的问题。加快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明确适用场景、应用领域等,提高再生产品质量。着力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长效运维,以种养循环、就近利用为重点,持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建立多途径的秸秆利用模式,持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持续构建多元处置体系。推动焚烧技术优化研发,鼓励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企业利用新技术进行技术改造,有效降低炉渣和飞灰产生量,控制二次污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强化政府监管,建立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到2022年,形成“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能力富余、竞争充分”的全种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体系。有效破解利用处置项目落地难。鼓励建设观光工业式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并接受公众参观。优先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领跑企业改建扩建,努力化解“邻避效应”。进一步打造全县危废处置“适度富余、适度竞争”的格局。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整治提升行动,规范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为,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后的产品标准及监管制度建设。
(二)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短板
1.污水配套管网新建和提升改造。
深入开展城镇和工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新建、改造和提升,全县计划建设改造城镇污水配套管网200公里以上。着力开展城区排水管网整治行动,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基本解决城区排水管网破损、淤积和雨污混接、错接等问题,逐步达到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破损全修复、污水全处理、处理全达标、维护全覆盖,形成“相互配套、协调高效”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全面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通过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城镇生活小区及其他公共设施截污纳管,加强污水收集处置设施的建设、整改和运维,规范排水户排水行为,实现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强化江河湖海入河(海)排污(水)口整治与监管,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全县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到2022年底,全县(金溪镇除外)17个镇街建成区全部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实现“晴天无排水、雨天无污水”。
2.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提升改造。
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新、改、扩建和提标改造(清洁排放)。到2023年底前,全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清洁排放9.06万吨/日,扩容4.48万吨/日。逐步推行重污染行业工业废水、含有毒有害物质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分离处置方式。近期重点完成永嘉县桥头南片电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永嘉县益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2座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提升整治工程,2021年6月达到省排放标准。
3.固废处置能力缺口补齐。
进一步打造全县危废处置“适度富余,适度竞争”的格局,重点推进永嘉县飞灰填埋场建设,妥善解决焚烧飞灰处置问题。2021年底前补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处置能力缺口。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共建共享。
(三)突出“两山”转化,加快建设美丽永嘉
1.大力发展绿色生态经济。
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空间格局。实施《永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强化楠溪江饮水工程、瓯江水源保护、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龙湾潭水土保持、四海山水土保持、五星潭水土保持等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理清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正面清单,实现一条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大力推进开发区(园区)整合,按照“一个突破、两个提升、四个一批”的要求,高标建设浙江永嘉经济开发区,通过整合优化一批、淘汰撤销一批等方式,整合提升尚未纳入省级开发区范围内的桥头、桥下、金溪、上塘等地区(区块),构建“五区”发展新格局。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强农村产业空间整治,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园区,以田园综合体、智慧农业示范园区、特色农业强镇等为重点,促进农业特色产业向农业产业化平台集聚、向优势产区集中。推动乡村企业向工业功能区集聚,防止重污染产业和落后产能向农村转移。突出“万亩美丽田园”创建,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一批休闲观光农业园区、生态农庄和农家乐园。
推进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着力发展低碳型产业。坚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与低碳产业、新兴产业培育并重、扩大总量与提质增效并重。综合利用能耗、环保等标准依法依规有序推进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僵尸企业”存量出清,限制高碳高耗能行业发展,加快提升传统产业低碳高效发展水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壮大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布局绿色低碳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壮大数字经济等新经济,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化发展,加快培育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支柱产业,加快培育领军型头部企业。加大城市经济新业态培育,大力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文创产业和旅游产业。壮大培育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环保装备和产品生产、环保治理工程、环保服务业,加快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建设环保产业园区,打造集研发、设计、制造、服务“四位一体”的节能环保产业体系,提高先进的环保装备技术和环境治理服务能力。发挥永嘉山水生态资源优势,紧抓“两山”理论向实践纵深转化的机遇,聚焦生态休闲农业、生态旅游业、健康养生业、再制造产业、城市静脉产业等,加快创成低碳城市,着力打造“两山”转化新样本。
推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和高效利用为抓手,全过程推进生产方式的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在生产全过程中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强化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鼓励支持企业引入、开发和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能源、新管理、新观念,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和污染排放强度。持续开展重污染行业、特色行业整治提升,着力提升污染控制水平。推广国际国内先进生产设备、工艺和治理工艺,实现重点行业企业治污设施全覆盖,加强“三废”有效收集、治理,提升综合利用资源化水平,有效降低污染排放强度。发布重点碳排放行业和主要产品年度平均排放强度,引导平均线以下的企业对标排放。加快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优化利用化石能源。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推动相关领域低碳化发展,探索企业层面近零排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县城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制度。严格实施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应对气候变化与深化经济发展、能源改革和环境质量改善等工作的协同管理,探索建立温室气体和大气污物协同减排管理机制,推进能源、建筑、交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碳减排工作。加快原材料精深加工产业、绿色轻工产业、再生资源、环保建材、装配式建筑、绿色低碳产品等应用推广,抢占可重复、可再生和可循环利用产品市场。
2.全面构筑绿色生态屏障。
加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严格落实“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切实加强森林、河湖、水源地等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区域生态安全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加快构建以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自然保护地体系为骨架的县域生态安全格局,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全力推进楠溪江风景名胜区、四海山森林公园、龙湾潭国家森林公园、永嘉五星潭省级森林公园、楠溪江省级湿地公园等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保护地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开展常态化生态保护红线检测预警与评估考核,深入排查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详细问题台账,实行拉条挂账和整改销号制度。
推进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加强森林、山体、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深入开展平原绿化和森林扩面提质,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加大生态空间破碎化治理。加强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管制制度。加快山体修复,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和绿化,消除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重建山体植被群落。加强河湖湿地、滨海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遏制面积萎缩、功能退化趋势,恢复河流湖库、滩涂湿地净化功能。
强化生物多样化保护。落实《永嘉县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完成重点区域主要生物物种资源更新调查、编目及数据库建设。完善监测监控设施、设备,提升物种生境的保护水平。推进生态廊道建设,修复被割断的绿地系统,持续推进绿化造林工程,深入开展平原绿化和森林扩面提质,实施新植千万株珍贵树和“一村万树”行动,加大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力度。加强全县古树名木专项保护,加强重点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与治理,定期发布外来入侵物种分布情况。
3.深化楠溪江水污染防治。
强化源头管控策略。进一步落实《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楠溪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机制。统筹优化生态环境与风景名胜区、城镇建成区、商业服务区等的功能空间布局,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机联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总量控制制度,结合流域水环境承载力,合理制定城镇发展以及旅游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餐饮服务业等发展规模及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禁止新建工业项目,严格限制总氮排放量较高的项目。根据生态优先、合理补偿的原则探索建立小型水电站退出机制。加强楠溪江滩林保护区以及畜禽养殖禁养区、禁止露天烧烤区、禁止游泳区、离岸禁止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区等各类禁止区域的规范化管理。
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统筹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结合峙口污水厂建设,加快楠溪江沿江截污干管及配套泵站、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建设论证。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抓手,全面开展城镇生活小区、城中村污水收集管网新建、改造和提升。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全面解决排水管网破损、淤积和雨污混接、错接等问题。逐步形成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相互配套、协调高效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力争到2022年,楠溪江保护区8个城镇实现截污纳管全覆盖,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收集率达到100%。
强化河湖水生态保护。强化入江(溪)排污口监管和治理,对非法挤占水域及岸线的建筑提出限期退出清单,加快构建水生态廊道。大力推广生态堤岸的建设,减少水泥石块砌坎,禁止对河道底部进行硬化,严禁随意填埋河道水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恢复已填埋的河道增加水面率,避免在河道整治中简单地截弯取直、硬化河道,应重塑自然的弯曲河岸线,恢复自然深潭浅滩和河漫滩对雨洪的储蓄和缓解能力,保证水循环系统的自然运行,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因地制宜采取退田还溪、退养还滩、退耕还湿、退捕还渔、河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植被修复等,实施综合治理措施,减缓人类活动干扰,实现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步提升。
(四)控排温室气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1.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
围绕国家、省市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推进农业、工业、建筑、交通、能源、居民生活等领域依次达峰。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深化永嘉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强化清单数据应用。加快构建低碳产业体系和能源体系,在高耗能行业领域开展低碳试点,强化低碳改造,推广碳捕获、封存和利用技术,促进高耗能行业的脱碳化和现代化,有效控制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
2.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完善气候变化适应性评估机制,推进气候变化适应性评估应用。聚焦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聚焦农业生产、能源、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安全等重点领域,提升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实施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双目标”控制,探索建立协同减排管理机制,开展燃煤电厂、生活垃圾焚烧电厂等重点排放行业企业的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减排试点。深入实施《温州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联合气象等部门加强重污染天气事件的监测和联合预警,开展城市通风廊道研究和城市热岛效应评估。
3.开展创建试点示范。
积极争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持续推进美丽永嘉、大花园典型示范县建设,努力成为国家“两山”转化样板区。在古村落、特色小镇等广泛开展培育一批“美丽温州提升工程”。通过先行先试、典型引路,加快推进“美丽永嘉·绿色生活体验地”“零污染村”、低碳试点等试点示范,积极开展气候康养、乡村氧吧、避暑胜地等生态气候品牌创建。通过源头村“零污染”村建设的打造,为全县广大村庄树立示范作用,逐步推广,重点围绕其周边村镇,每年重点创建1个“零污染村”并向全县推广,十四五期间,永嘉县力争建成5个以上“零污染村”,串珠成线,打造以源头村为核心的“零污染村”生态旅游带,以“零污染”理念打造“千万工程”升级版。
4.推动绿色生活转型。
推动建立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围绕“衣食住行用育游养”等八个方面实施绿色生活,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理念。全面推广政府绿色采购,建立健全绿色供应链。鼓励大型超市优先引入“碳标签”产品,增加绿色低碳产品的有效供给。加快构建绿色消费体系,科学引导实践、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制度体系,倡导绿消费者选择绿色低碳产品。推广绿色建筑,倡导低碳装修、低碳生活,推广普及节水、节能器具,反对过度包装,强化阶梯水价、阶梯电价、阶梯气价的运用,引导居民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推行绿色交通,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民众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等低碳出行方式。利用数字经济、互联网优势,建立个人低碳账户,探索碳普惠制度等。鼓励和引导重大活动按照《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率先开展“碳中和”实践。
(五)深入改革创新,构建完善制度体系
1.夯实目标责任体系。
健全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探索建立符合温州发展实际的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统计体系,制定出台涵盖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生态文明目标的领导干部政绩评价考核办法。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长制、湖长制、湾(滩)长制。
落实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深入推进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技术体系,健全环境损害赔偿的政策法规和实施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的执行和监督,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试点成果,在全县面上推开。
强化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为契机,运用好排查、交办、核查、约谈、整改等手段和载体,压实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符合永嘉实情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定期评估自然资源资产变化情况。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经常性、常态化的审计监督制度。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有关工作,建立完善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温州路径,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应用机制、生态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异地转化模式,提高生态搬迁差异补偿标准,打通生态价值产业实现路径,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的GDP转化率。
2.完善科学监管体系。
强化环境数据支撑决策能力。以“二污普”成果运用为起点,深度挖掘时空、区域、流域、行业等不同分布维度的数据,整合形成实时更新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结合运用数学统计、模型分析等工具,为判断形势、分析工作、制定政策等提供科学、精准、量化的数据支撑。
优化环境要素供给管理机制。继续优化“空间、总量、项目、许可”一体化管理机制,构建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理顺空间管控、总量控制、项目审批和许可管理各个环节的管理机制,探索破解总量要素瓶颈,推动总量控制指标等生态环境要素向效益更好、污染更小的领域和企业流动。建立完善资源环境承载力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超载、临界超载和不超载地区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对超载地区制定实施总量削减计划,提出并落实资源管控措施。
提升环境污染精准监管水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健全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大力推进数字环保新基建建设,加大各类重点源排放口、生产工况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安装力度,着力提升环境污染智慧精准监管水平。建立健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处置机制,探索构建发现渠道多样、上下联动畅通、预警溯源精准、分析评估科学、问题查办高效的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查处体系。健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广泛收集重大环境违法问题线索。依托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增强问题前端感知能力,推进监管水平精细化、监管手段现代化,显著提升环境污染问题发现能力,精准有效打击各类污染严重、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环境违法行为。
健全生态环境督察长效机制。落实中央、省级保护督察制度,用好美丽办、减排办等工作平台,建立健全环境违法行为发现处置机制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工作模式,严格督察整改。加强各级督察与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环境资源审计监督等工作的衔接配合,不断提高督察效能。加强督察问责、督察督办、台账建立、核查验收、尽责免责等相关配套制度规定和实施办法制定落实。加大重点问题、重点区域督查力度,以暗访督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有奖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重点围绕超标排放、偷排漏排、防治措施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实行销号办结制,限期整改,动态监管,实现督查督办常态长效。对落实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确保有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3.搭建市场协同体系。
培育环境治理市场主体。推进环保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扶持一批专特优精中小企业,推动环境治理向“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组织开展环保骨干企业和环保优秀工程评选活动,推荐先进技术和示范工程。积极引导永嘉县环保企业走集约化经营之路,发挥整体力量和规模优势,增强抗市场风险和市场竞争力。
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模式,“1+X”管理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坚决防范低价冲标、治理费用明显低于市场价等异常情况。引导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功能,指导制定监测、环评、治理等行业自律公约。探索推动地方法规立法,争取在信息公开、规范管理、诚信管理等方面创新立法。
推进“环保管家”提质扩面。发挥“环保管家”在环保治理领域的专业技术优势,降低治污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提升治理水平。拓展“环保管家”服务体量,在重点企业、特色行业、园区及小微企业群体等领域的服务数量、服务内容全面拓展,服务范围力争做到全覆盖。到2023年,服务模式推广的重点企业、特色行业或园区数量、体量上有成倍增长。
4.健全公众参与体系。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报刊、电视台、政府网站要及时曝光突出环境问题,报道整改进展情况。监督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市场主体全面、及时、准备地披露环境信息。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依法公开排污信息。实现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并将监测数据纳入长江经济带综合信息平台。
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探索社会力量在生态环境治理、验收、监测、执法等各方面的参与经验,着力构建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建立多方参与、相互监督、良性互动的治理机制,打造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培育发展环保社会组织,推动环保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差异化发展。做大做强永嘉环保志愿者协会,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引导和扶持力度,不断优化环保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探索向志愿者组织购买服务模式,打造环保监督管理的有力同盟军。推动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公共事务,建立生态环境论坛交流制度,引领环保专家和环保志愿者成为为温州生态文明建设献智献策的主力军。
(六)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治理水平
1.推进环境监测能力提升。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大气环境监测网络方面,完成县级城市自动监测站、重点工业园区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加强乡镇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加强重点源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推进高架源、VOCs排放重点源、移动源排放监测监控设施建设。水监测网络方面,推进地表水断面水质自动站向乡镇延伸,逐步完善县控站位水质主要污染物监测指标和在线质控系统建设。土壤监测网络方面,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整合优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统一监测指标,逐步实现“一张网络监测、一套评价体系”,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实施重要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的全程监控,对重点污染区农业生态环境中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进等行长期、动态监测。开展耕地、园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建立完善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构建重点监管企业周边以及工业园区内部和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定期开展监督性检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逐步提升县级环境监测站各类污染因子监测能力和分析水平,建立完善监测协作配合机制及区域协作共享机制,进一步明确例行监测、国省市控站位监督性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等监测任务市县分工,推动县级监测资源联合共享,有力提升监测效率及监测分析能力。
加强监测市场规范化监管。放开个性化与局部需求的监测职能,逐步开放社会服务性监测市场,积极推进基础公益性监测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完善公众信息反馈与违规举报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定期开展监测质量“双随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落实责任追究,严格执纪问责,推进联合惩戒,将相关企业、机构和个人的违法信息向社会公开,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2.推进监察执法能力提升。
完善环境保护执法制度。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与协调机制建设和运行。健全环保司法联席会议制度、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处置会商制度,强化部门行政执法联动,规范办案协调和案件移送机制。推进与相邻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及时化解跨界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推进以“双随机”为主,各类专项行动、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为补充的执法体制建设和运行。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大各类重点源废水、废气、危废等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安装力度,加强对监控结果的信息通报,对超标情况实施跟踪调度。推广第三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服务。建立完善环境执法综合信息平台和高效实用的环境移动执法操作系统建设,不断升级完善现场移动执法终端,实现信息实时统计查询、智能分析、任务流转等功能,提高全县环境执法效能与水平。
推进环保服务优化提升。健全信访举报奖励制度,完善与媒体信息报送机制,强化舆论监督力度。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成效,逐步减少信访总量,力争到2025年,信访总量比2020年下降15%。加强对重点突出环境问题的跟踪调度和督查督办,加强信访维稳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环境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专项行动。全面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记录,推动环保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完善企业治污正向激励机制,继续实施环保专家服务团和“环保管家”服务模式,规范管理监管,提升服务实效,优化营商环境。
3.推进风险防范能力提升。
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全面推进环境风险源排查和重点区域、流域、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建立完善重点风险源信息库。加强涉重金属、高环境危害高健康风险化学物质、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重点领域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守住环境风险底线。
加强应急预案及预警体系建设。推进应急预案科学化运作,建立以县、街道两级政府环境应急预案为统领,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应急预案为框架,各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为支撑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有序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预案责任、制度、措施的落地。强化预案的“修、练、用、评”,扎实推进应急准备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网络监控平台,建立应急信息通报、研判预警、联合监测及事件补偿机制,形成应急合力。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依托应急管理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县环境应急处置队伍。不断强化各类应急专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着力提升应急队伍专业化水平。配备完善现代化的环境应急装备、设施,全面提升环境应急装备水平。建立全县的物资储备、调度、征用、共享机制,提高应急物资综合协调、分类分级保障能力,推进应急物资精准化、集约化管理。
4.推进宣传教育能力提升。
提升生态环境新闻宣传影响力。加强对生态环保工作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工作的新闻报导。推进新媒体矩阵建设,搭建集图、文、影、音为一体,兼备时效性和深度性的立体宣传构架,打造好永嘉生态环境媒体平台。以“互联网+”工作理念,推进品牌IP形态联动升级,围绕生态环保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永嘉生态环境”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能力,主动回应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打造生态文明宣教三大阵地。制作统一标识标牌,规范创建标准,凸显不同行业、不同设施的主题特色,融合生态、科技、文化元素,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推动绿色生活方式规范试点创建,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逐步推广,到2025年全县范围形成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良好社会风尚。积极探索“零污染村”建设模式,到2025年,打造以永嘉县岩坦镇源头村为核心的“零污染村”生态旅游带,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做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优化参观线路、提供免费接待、实现全程参观,提升公众参与度和获得感。
推广宣传教育三大精品活动。推动环境教育发展。结合绿色学校创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知识进课堂、进教材;组织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培育绿色校园文化,打造绿色低碳校园。鼓励高校设立生态文明相关专业课程和通识课程,探索编制生态文明教材读本。积极举办主题宣传活动。持续举办“生态文化月”系列主题活动。综合运用主流媒体、社会媒介和新兴媒体,在环境日前后集中一个月时间,广泛开展各类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形式新颖的宣教活动,弘扬生态理念、传播环境文化、动员公众参与、凝聚社会合力。创作推广环境文化精品。通过开展环保书画、摄影、征文等活动,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环境文化创作,推动生态环境文化作品创作繁荣行动。
四、重点工程
生态环保重点工程包括生态保护和建设、治水、固废治理、治理能力建设等4个领域,筛选出项目20个,总投资50.23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38.41亿元,详见附件。
表3:各领域重点工程投资
序 号 | 领 域 | 个数(个) | 总投资(万元) | “十四五”期间投资(万元) |
1 | 生态保护与建设 | 7 | 59700 | 25900 |
2 | 治水 | 9 | 427300 | 350700 |
3 | 固废治理 | 1 | 13800 | 6000 |
4 | 能力建设 | 3 | 1500 | 1500 |
总计 | 20 | 502300 | 384100 |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党政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党委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督促落实。政府要强化责任、统筹推进、抓好落实。严格落实相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各单位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二)完善监管执法机制
按照打造环境执法最严城市的要求,健全完善监管体系。整合各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健全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落实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增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压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确保生态环境监管责任落实。
(三)建立联动协作机制
深入贯彻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建立完善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强重要生态系统、生态空间共同保护,建立完善跨流域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环境协同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域环境联防联治机制、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创新跨区域联合监管模式。加强排放标准、产品标准、环保规范和执法规范对接,联合发布统一的区域环境治理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积极开展联动执法。探索建立跨行政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协调机制。建设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推进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和联合监测,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四)强化机构改革与队伍建设
突出专业特点、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优化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实施。根据新机构职责定位和工作特点,挖掘潜力、优化配置,建立起科学、合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加强干部队伍有机融合,进一步理顺干部管理、交流的机制,完善干部培养、成长计划。
附件:永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清单
附件
永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清单
序号 | 项目类型 | 重点工程 | 主要内容 | 期限 | 总投资金额(万元) | “十四五”投资金额(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生态保护与建设 | 乡村振兴示范带和跨区域精品带 | 涉及三江街道、岩头镇、岩坦镇、鹤盛镇、沙头镇、巽宅镇、茗岙乡。新续建“沙头耕读客舍”“沙头环湖生态”“巽宅栖凤小镇”“茗岙梯田风光”“三江瓯窑文化”等5条乡村振兴示范带,持续打造‘山水雁楠’乡村振兴跨区域精品带”。 | 2020-2022 | 6500 | 4800 | 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街道) |
2 | 生态保护与建设 | 绿色生活体验地创建 | 以不同类型美丽温州体验主题为主要抓手,至少建成美丽温州体验地3个,突出项目生态文明体验、公众参与、示范效果,作为全面展示“五美”新温州建设的重要窗口 | 2020-2025 | 500 | 500 |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相关乡镇(街道) |
3 | 生态保护与建设 | 永嘉县零污染村提质扩面 | 围绕源头村周边村镇,每年重点创建1个“零污染村”并向全市推广,力争到2025年,永嘉县建成“零污染村”5个以上。 | 2020-2025 | 500 | 500 |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相关乡镇(街道) |
4 | 生态保护与建设 | 小楠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综合治理河长25公里,新建堤防2公里,修复、加固堤防护岸5公里,清淤疏浚8公里,滩林生态修复11.3公里等。 | 2022-2030 | 25000 | 3000 | 县水利局、相关乡镇(街道) |
5 | 生态保护与建设 | 永嘉县鹤盛溪(东皋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综合治理河长 11.01 公里,堤防建设3公里、河道疏浚6公里,滩林生态修复和堤岸加固5公里等。 | 2024-2030 | 6000 | 1000 | 县水利局、鹤盛镇 |
6 | 生态保护与建设 | 永嘉县岩坦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新建屿北、岩坦、小舟垟等段堤防护岸约5公里,修复、加固堤防护岸5公里,清淤疏浚5.5公里,滩林生态修复4公里等。 | 2020-2030 | 20800 | 15700 | 县水利局、岩坦镇 |
7 | 生态保护与建设 | 永嘉县美丽河湖创建 | 全县面上美丽河湖建设,创建市级以上美丽河湖2条。 | 2022 | 400 | 400 | 县水利局 |
8 | 治水 | 永嘉县电镀行业提标改造 | 永嘉县桥头南片电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永嘉县益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2座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提升整治工程。 | 2020-2021 | 1000 | 1000 |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相关企业 |
9 | 治水 | 全县污水处理厂、站新建扩容与提标工程 | 新建一座峙口污水处理厂,扩建并提标改造(清洁排放)桥头、桥下、黄田、江东、岩坦、岩头、碧莲和巽宅污水处理厂(站),提标改造(清洁排放)枫林、鹤盛、沙头、大若岩4个污水处理站。 | 2021-2023 | 72000 | 72000 | 县水务集团、碧水源 |
10 | 治水 | 永嘉县桥头镇工业污水处理厂 | 选址于桥头镇白垟工业区,总用地约19亩。项目建成后将填补桥头镇工业污水处理空白,解决桥头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问题。 | 2022-2025 | 20000 | 20000 | 桥头镇 |
11 | 治水 | 永嘉县小子溪水库备用水源联网工程 | 总包括输水管道和输水隧洞两部分,全程约9.642公里。 | 2020-2023 | 15600 | 10000 | 县住建局 |
12 | 治水 | 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 | 续建23个,2021年开工109个。 | 2020-2022 | 57000 | 56000 | 县住建局、相关乡镇(街道) |
13 | 治水 | 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 | 新建工业园区26个,2021年计划完成17个,2022年计划完成9个。 | 2021-2022 | 21300 | 21300 |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相关乡镇(街道) |
14 | 治水 | 全县城镇污水管网和农村污水处理 | 新建、改造农村污水管网和处理终端,城镇污水管网完善、提质增效,共216个项目。 | 2021-2025 | 124500 | 124500 | 县水务集团、相关乡镇(街道) |
15 | 治水 | 东瓯工业区污水管网工程 | 市政道路下管网建设以及截污纳管建设(地下污水管网建设15600m、污水倒虹吸3处;临时泵站3座、污水泵站改造提升1座、村居截污纳管建设36503米;污水管道检修22548米,道路路面修复3500平方米)。 | 2023-2025 | 15900 | 15900 | 县住建局、瓯北街道 |
16 | 治水 | 楠溪江流域截污干管工程 | 主体工程截污干管工程和配套污水处理厂工程,其中截污干管工程总长约105.2公里,配套污水处理厂规模6.0万吨/日。厂内设置标准排放口,排放点设置在峙口污水厂下游约800米处感潮河段。 | 2023-2027 | 100000 | 30000 | 县发改局 |
17 | 固废治理 | 永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 | 总用地面积202.69亩,总库容39.7万立方米。 | 2020-2022 | 13800 | 6000 | 县住建局、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8 | 能力建设 | 2019-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建设项目 | 列为2019-2021年市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和废气排放口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废水主要监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气主要指标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并与省平台和国发平台联网。 | 2019-2021 | 500 | 500 |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
19 | 能力建设 | 数字环保新基建 | 完成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鞋等重点涉气企业工况监控设施建设。 | 2021-2025 | 500 | 500 |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
20 | 能力建设 | 县级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提升 | 加强县级环境监测站能力提升,配备完善辐射、汽车尾气、VOCs、地表水有机物、痕量金属、TOC以及恶臭、土壤重金属等指标相应采样分析仪器设备,进一步提升各类污染因子监测能力和分析水平,较好满足监督性监测和应急监测需要。 | 2021-2025 | 500 | 500 |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