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733号)中关于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一)全省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二)全省所有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包括综合经营、收集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以及符合豁免管理原则且实际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活动的单位。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申报。网址:https://gfmh.meescc.cn/
(二)申报内容
危险废物申报:2021年度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贮存及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等情况。
危险废物经营年报报送:2021年度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情况。
(三)工作步骤
1.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统计本辖区内所有申报对象基本情况,填写2021年度产废(实际产生)10吨(含)以上单位汇总表(附件1)、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汇总表(附件2)以及危险废物豁免经营单位汇总表(附件3)。
2. 所有申报单位在信息系统中完成2021年年报申报工作(具体操作见附件4)。
3. 产废单位完成2022年度管理计划填报。
4. 省辖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完成年报审核。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完成2022年度管理计划审核。
5. 审核后年报、管理计划通过信息系统审查后上传成功。
三、申报登记时间
2月14日——2月16日填报汇总表(附件1、2、3)
2月17日——3月7日年报申报,管理计划填报(年产废10吨以上的产废单位、持证经营单位和豁免经营单位应在2月28日前完成填报)
3月8日——3月12日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3月13日——3月15日系统审查、上报
四、相关要求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统筹安排好本辖区内危险废物年度申报工作。要加强对企业法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对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认真填报、应报尽报,避免遗漏。
省厅已组织专班落实该项工作,并为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准备3部专线电话全天候为填报工作提供指导、服务。
2021年度年报专项指导服务联系方式:(手机号同微信)
生态环境部门:19949282758
产废单位:19949284259
经营单位:19949282660
电子邮箱:gfxtnb@163.com
附件:1. ____市2021年度危险废物产生10吨(含)以上单位汇总表.docx
2. ____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汇总表.docx
3. ____市危险废物豁免经营单位汇总表.docx
4. 2021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操作指南.docx
2022年2月15日
附件1.
____市2021年度危险废物产生10吨(含)以上单位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2021年度实际产废量(吨/年) | 所在县区 | 年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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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___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汇总表
序号 | 所属区县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及电话 | 许可收集/利用处置的 | 利用处置方式代码 | 经营许可证号 | 发证机关 | 许可证有效期 |
废物名称及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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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____市危险废物豁免经营单位汇总表
序号 | 所属区县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及电话 | 允许收集/利用处置的 | 利用处置方式代码 | 豁免许可证号 |
废物名称及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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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豁免许可证号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编写发放,可采取“市名+豁免许可+年+编号”形式(如郑州豁免许可2022年1号)。危险废物豁免经营单位必须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利用处置环节豁免管理相关要求,豁免许可证号仅用于信息系统中开展危险废物申报、转移等相关工作。 |
附件4
2021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操作指南
产生单位年报
一、填报单位
全省所有产废单位。
二、填报前必备条件
1. 填录完成2021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转移计划,并上报;
2. 所填计划通过所在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3. 所填计划上报国家状态显示上报成功。(该上报是系统自动上报、自动反馈上报成功与否)
三、操作流程
符合“填报前必备条件”后:
1. 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登录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入系统;
2. 点击“产生源管理-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申报-年报-手动填报”,进入年报列表;
3. 选择列表中2021年度年报,点击“编辑”,进入填报页面;
4. 填报产生源年报(根据2021年本单位实际产生、贮存、转移情况填报);
5. 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返回年报列表,点击“上报”,此时状态由“未上报”变为“待审核”。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之后显示审核结果“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根据审核、上报情况,进行相应操作;
6. 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企业需根据审核意见对所填报的年报进行修改,再次上报;状态为“审核通过”但提示“上报失败”的,需根据界面上显示的失败原因对年报进行调整后,再次上报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且“上报成功”的,即完成年报填报工作。
四、填报注意事项
1. 填报的相关信息应符合下列公式:废物的截止本年底(2021年底)累计贮存数量=截止上年年底(2020年年底)遗留贮存量+产生量(2021实际产生量)-单位内部利用处置总量(2021年度内)-外单位利用处置总量(2021年度内实际出库量)。
2. 本次填报的2021年报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核,县区生态环境部门配合。
经营年报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填报的2021年度年报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核,县(区)生态环境部门配合;
2. 如果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具有利用处置危废外的生产系统,需要同时填报经营/豁免年报和产废年报,产废年报在产废账号中单独填报,具体填写内容参照产废单位2021年度危废年报填报操作说明;
3. 收集许可资质单位(机动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接收废物后又基于某种特殊原因转出委外处置的综合经营单位,需首先填报2021年的管理计划、年度转移计划,并且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核,上报国家状态显示上报成功;
4. 医废处置单位在本次年报填报中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身份填报经营年报,对于医废处置单位内所产生的危废按次生危废填报。
二、危险废物经营年报
(一)填报单位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2021年年度内有效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收集单位(持证收集废矿物油单位、持证收集废铅蓄电池单位)。
(二)填报前必备条件
1. 填报单位完整填报“单位基本信息”中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信息、利用处置设施信息,单位基本信息上报审核(许可证信息中的许可证类型、核准经营规模、利用处置方式、核准经营范围等信息以及利用处置设施的信息应填写完整且真实准确);
2. 通过所在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3. 上报国家状态显示上报成功。(该上报是系统自动上报、自动反馈上报成功与否)
产生次生危废的经营单位,在填报年报前应填录完成次生危废的管理计划、年度转移计划,并上报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且上报国家状态显示上报成功。(该上报是系统自动上报、自动反馈上报成功与否)
(三)操作流程
符合“填报前必备条件”后:
1. 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登录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入系统;
2. 点击“处置管理-申报登记-经营年报-手动填报”,进入年报列表页面;
3. 选择列表中2021年度年报,点击“编辑”,进入添加许可证页面,点击“新增”,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添加2021年内有效的许可证;
4. 点击每个许可证对应的“申报”按钮,进入填报页面;
5. 填报经营年报(根据2021年度本单位实际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转移等情况填报),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6. 将每个经营许可证的年报一一填写完成后,返回至年报列表,点击“上报”,此时状态由“未上报”变为“待审核”。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之后显示审核结果“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根据审核、上报情况,进行相应操作;
7. 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企业需根据审核意见对所填报的年报进行修改,再次上报;状态为“审核通过”但国家上报状态为“上报失败”的,需根据界面上显示的上报失败原因对年报进行调整后,再次上报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且“上报成功”的,即完成年报填报工作。
三、豁免经营年报
(一)填报单位
企业类别为豁免危废经营的处置单位。
(二)填报前必备条件
1. 填报单位完整填报“单位基本信息”中的:危险废物豁免经营许可证信息、利用处置设施信息,单位基本信息上报审核(许可证信息中的许可证类型、核准经营规模、利用处置方式、核准经营范围等信息以及利用处置设施的信息应填写完整且真实准确);
2. 通过所在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3. 上报国家状态显示上报成功。(该上报是系统自动上报、自动反馈上报成功与否)
(三)操作流程
符合“填报前必备条件”后:
1. 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登录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入系统;
2. 点击“处置管理-申报登记-豁免年报-手动填报”,进入豁免年报列表页面;
3. 选择列表中2021年度豁免年报,点击“编辑”,进入添加许可证页面,点击“新增”,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添加2021年内有效的豁免经营许可证;
4. 点击每个许可证对应的“申报”按钮,进入填报页面;
5. 填报豁免经营年报,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6. 将每个豁免经营许可证的年报一一填写完成后,返回至豁免经营年报列表页面,点击“上报”,此时状态由“未上报”变为“待审核”。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之后显示审核结果“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根据审核、上报情况,进行相应操作;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企业需根据审核意见对所填报的年报进行修改,再次上报;状态为“审核通过”但国家上报状态为“上报失败”的,需根据界面上显示的上报失败原因对年报进行调整后,再次上报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且“上报成功”的,即完成豁免经营年报填报工作。
四、填报注意事项
1. 若经营单位在2021年度内有换证情况的,如果许可证编号无变化,需要先更新系统中的许可证信息,通过区县环保部门审核且上报国家成功,选择更新后的许可证进行填报即可;
2. 如果一个经营单位有多个不同编号的经营许可证,需先确保系统中的许可证信息已添加多个,通过区县环保部门审核且上报国家成功,填报年报时,每个有效期内的许可证均应上报经营年报,如果存在某个经营许可证未填报年报的情况,则无法上报;
3. 2021年全年无危废接收、无库存、无利用处置、无转移的,相关内容可选择零申报,选择零申报的企业除年度经营情况汇总表外,其他表信息可为空;
4. 在填写“接收废物信息”时,存在于“单位内部贮存情况”、“废物利用处置信息”、“委外利用处置信息”三个表的任意一个表中的废物,必须存在于“废物贮存信息”表中;存在于“废物贮存信息”表中的废物,必须存在于“单位内部贮存情况”、“废物利用处置信息”、“委外利用处置信息”三个表的任意一个表中,否则均无法保存;
5. 在填写“次生废物信息”时,存在于“单位内部贮存情况”、“单位内部利用/处置情况”、“外单位利用/处置/贮存信息”三个表的任意一个表中的废物,必须存在于“危险废物信息”表;存在于“危险废物信息”表中的废物,必须存在于“单位内部贮存情况”、“单位内部利用/处置情况”、“外单位利用/处置/贮存信息”三个表的任意一个表中,否则无法保存;
6. 废物的单位内部贮存情况之和=截止本年底累计贮存数量,若不相等,则不可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