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广东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关于《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20日。
公告显示,该条例适用于揭阳市行政区域内城乡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以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鼓励通过树立先进典型、积分兑换等奖励方式,支持单位、家庭和个人回收利用可回收物,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线上、线下交易等方式,促进闲置物品再利用
鼓励餐饮经营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通过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等方式处理餐厨垃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给予技术指导和资金扶持。
建立生活垃圾日常分类管理制度和生活垃圾管理台账,公布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和方式,记录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和去向,并接受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合理确定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并组织责任区域内的分类收集工作;劝阻不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或者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行为。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