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高镍正极材料产业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粤能许可〔2022〕20号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高镍正极材料产业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2条辊道窑生产线,主要设施包括主体工程、公用辅助设施、储运设施、办公科研和生活设施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窑炉、混合机、破碎机、粉碎机和真空干燥器等。项目设计年产新能源汽车用高镍正极材料镍钴锰酸锂6.5万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6037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49076万千瓦时;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928.9千克标准煤/吨。项目原节能审查意见(粤能新能函〔2020〕145号)自本审查意见印发之日起自动失效。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