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实行)>的公告》(公告2021公告第82号,以下简称《公告》)相关要求,为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覆盖、分类统计、闭环管理”的工作思路,优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体系,压实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主体责任,通过产生、贮存、收集、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情况填报,形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从源头到末端的闭环管理,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系统,提升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二、填报范围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利用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义: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三、申报范围及内容
主要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根据《公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按照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脱硫石膏、污泥(包括造纸污泥、印染污泥、陶瓷污泥、其它污泥)、赤泥、工业副产品石膏、钻井岩屑、食品残渣、纺织皮革、造纸印刷业废品、化工废品、可再生类废物、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等进行分类填报.
已于2022年4月前关停的单位、明确将于2022年关停或在填报范围内但不产生一般工业固废的单位,不纳入填报范围。请各市局将不纳入填报范围的单位相关情况说明报送到厅固体处(传真:87803901)。
四、填报方式
各有关单位于4月30日前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http://211.90.37.192:81/index.jsp)中完成信息登记(信息登记具体流程见附件1,各附件请从hbsgtc2@163.com,密码:Gtc12369自行下载),在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台账登记统计模块建成前,各相关企业可采用纸质台账的形式进行填报,填写信息要确保完整、准确、真实。
5月1日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进行填报,各市局对辖区内企业台账进行收集核查,并于每月9日前将上月台账电子版(加盖市局章)汇总报厅固体处(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6、17,邮箱:hbsgtc@126.com),纸质版(要求同电子版)一并邮寄到省生态环境(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段雪茜收)。
五、相关要求
(一)各市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人员分工和工作任务,确保填报任务顺利开展。
(二)各市局要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辖区内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进行排查统计,确保涉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全部纳入,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注册登记。
(三)加强辖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利用企业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按时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要确保填报台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加强检查工作,定期对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填报台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督导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对不纳入填报范围的单位,要进行严格核实,确保不留死角。
联系人:吕 涛 87803900
段雪茜 87908561 13933134253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17日
附件2
填表说明
附表1、附表2、附表3、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所有产废单位均应当填写。附表4至附表7,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附表9接收单位填写,附表10处置单位填写,附表11运输单位填写。
附表1按年填写,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附表 1;
附表2按月填写,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
附表3按批次填写,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均应当如实记录。
附表4至附表7,根据地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附表8按批次填写,每接收一批次固体废物相应信息应当如实记录。
附表9按批次填写,每处置一批次固体废物相应信息应当如实记录。
附表10按批次填写,每运输一批次固体废物相应信息应当如实记录。
产废单位填写台账记录表时,应当根据自身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从附表8中选择对应的固体废物种类和代码,并根据固体废物种类确定固体废物的具体名称。
附件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 年度)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代码 | 名称 | 类别 | 产生环节 | 物理性状 | 主要成分 | 污染特性 | 产废系数/年产生量(吨) |
1 | ||||||||
2 | ||||||||
3 | ||||||||
… |
注:
1.代码:根据实际情况从附表 8 中选择对应的代码。
2.名称:结合附表 8 中的废物种类确定具体的名称。以尾矿为例,应当依据采选的主要矿种命名尾矿的具体名称,如铁尾矿、铜尾矿、铅尾矿、铅锌尾矿等。
3.类别:选择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4.产生环节:说明固体废物的产生来源,例如在某个设施以某种原辅材料生产某种产物时产生的废物,明确产生废物的生产设施编码。
5.物理性状:选择固态、半固态、液态、气态或其他形态。
6.主要成分:固体废物含有的典型物质成分,如磷石膏的主要成分为硫酸钙。
7.污染特性:描述固体废物的特征污染物,以及其释放迁移对大气、水、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
8.产废系数/年产生量:单位产品或单位原料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量,或者填写固体废物的年度产生量。
附件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 年 月)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吨
代码 | 名称 | 类别 | 产生量 | 贮存量 | 累计贮存量 | 自行利用方式 | 自行利用数量 | 委托利用方式 | 委托利用数量 | 自行处置方式 | 自行处置数量 | 委托处置方式 | 委托处置数量 |
注:
1.产生量、贮存量、利用量、处置量:均为填表期间内的实际发生数量。
2.累计贮存量:截止到填表当月月底,累计实际贮存总量,包括本指南实施之前发生的贮存量。
3.自行/委托利用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简要描述利用技术路线和利用产物。
4.自行/委托处置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焚烧、填埋、其他处置方式。
5.利用/处置数量:原则上应以“吨”为单位计量,如以其他单位计量则应说明计量单位,并通过估算换算成以“吨”计量。
附件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
记录表编号: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代码 | 名称 | 出厂时间 | 出厂数量(吨) | 出厂环节经办人 | 运输单位 | 运输信息 | 运输方式 | 接收单位 | 流向类型 |
注:
1.记录表编号:可采用“出厂”首字母加年月日再加编号的方式设计,例如“CC20210731001”,也可根据需要自行设计。
2.出厂时间:原则上应精确至“分”。
3.出厂数量:原则上应以“吨”为单位计量,如以其他单位计量则应说明计量单位,并通过估算换算成以“吨”计量。
4.运输信息:填写运输车辆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5.运输方式:选择公路、铁路、水路。
6.流向类型:选择省内转移、跨省转移、越境转移。
附件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
记录表编号: 生产设施编码: 废物产生部门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代码 | 名称 | 产生时间 | 产生数量(吨) | 转移时间 | 转移去向 | 产生部门经办人 | 运输经办人 |
注:
1.记录表编号:可采用“产生”首字母加年月日再加编号的方式设计,例如“CS20210731001”,也可根据需要自行设计。
2.生产设施编码:填写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设施编码,无编码的依据 HJ 608 自行编码。无固定产生环节的固体废物,可不填写编码。
3.转移去向:是指固体废物在厂内的转移去向,如不经过贮存、利用等环节直接出厂则填写“出厂”。
4.运输经办人:是指固体废物在厂内的运输经办人员。
5.对于废物连续产生的情况,产生时间可按日或按班次计,“转移时间”填写“连续产生”,“运输经办人”项可不填写。
附件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
记录表编号: 贮存设施编码: 贮存部门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入 库 情 况 | 入 库 情 况 | |||||||||||
废物来源 | 前序表单编号 | 代码 | 名称 | 入库时间 | 入库数量(吨) | 运输经办人 | 贮存部门经办人 | 出库时间 | 出库数量(吨) | 废物去向 | 贮存部门经办人 | 运输经办人 |
注:
1.记录表编号:可采用“贮存”首字母加年月日再加编号的方式设计,例如“ZC20210731001”,也可根据需要自行设计。
2.贮存设施编码:填写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设施编码,无编码的依据 HJ 608 自行编码。
3.废物来源:填写废物移出设施(废物产生设施或贮存设施)的编码和名称。
4.前序表单编号:如废物来自生产环节,则填写附表 4 的记录表编号;如废物来自贮存环节,则填写其他贮存场地附表 5 的记录表编号。
5.如废物为连续产生且经过皮带、管道等方式自动入库而无废物运输经办人,则运输经办人可不填,入库时间可按日计。
附件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运出)
记录表编号: 自行利用设施编码: 自行利用部门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利用产物名称 | 运出时间 | 运出数量(单位) | 运出去向 | 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 | 运输经办人 |
注:
1.记录表编号:可采用“运出”首字母加年月日再加编号的方式设计,例如“YC20210731001”,也可根据需要自行设计。
2.运出去向: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利用产物可企业自用,也可对外销售等。
3.运输经办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厂内运输经办人或出厂运输经办人。
附件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接收)
记录表编号: 自行利用设施编码: 自行利用部门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废物来源 | 前序表单编号 | 代码 | 名称 | 接收时间 | 接收数量(吨) | 运输经办人 | 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 |
注:
1.记录表编号:可采用“接收”首字母加年月日再加编号的方式设计,例如“JS20210731001”,也可根据需要自行设计。
2.自行利用设施编码:填写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设施编码,无编码的依据 HJ 608 自行编码。
3.前序表单编号:如废物来自生产环节,则填写附表 4 的记录表编号;如废物来自贮存环节,则填写附表 5 的记录表编号。
4.运输经办人:是指固体废物在厂内的运输经办人员。
附件1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
记录表编号: 自行处置设施编码: 自行处置部门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废物来源 | 前序表单编号 | 代码 | 名称 | 接收时间 | 接收数量(单位) | 处置方式 | 自行处置部门经办人 |
注:
1.记录表编号:可采用“处置”首字母加年月日再加编号的方式设计,例如“CZ20210731001”,也可根据需要自行设计。
2.自行处置设施编码:填写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设施编码,无编码的依据 HJ 608 自行编码。
3.前序表单编号:如废物来自生产环节,则填写附表 4 的记录表编号;如废物来自贮存环节,则填写附表 5 的记录表编号。
附件1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接收环节记录表
记录表编号: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代码 | 名称 | 接收时间 | 接收数量(吨) | 接收环节经办人 | 运输单位 | 运输信息 | 运输方式 | 转出单位 | 接收仓库 |
注:
1.记录表编号:可采用“JS”首字母加年月日再加编号的方式设计,例如“JS20210731001”,也可根据需要自行设计。
2.接收时间:原则上应精确至“分”。
3.接收数量:原则上应以“吨”为单位计量,如以其他单位计量则应说明计量单位,并通过估算换算成以“吨”计量。
4.运输信息:填写运输车辆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5.运输方式:选择公路、铁路、水路。
附件1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
记录表编号: 利用处置设施编码: 利用处置部门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利用处置日期 | 利用处置数量(吨) | 利用处置方式 | 来源仓库 | 自行处置部门经办人 |
注:
1.记录表编号:可采用“利用处置”首字母加年月日再加编号的方式设计,例如“LYCZ20210731001”,也可根据需要自行设计。
2.利用处置设施编码:填写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设施编码,无编码的依据 HJ 608 自行编码。
附件1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输环节记录表
记录表编号: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产废单位 | 代码 | 名称 | 运输出厂时间 | 出厂数量(吨) | 运输路线 | 运输单位 | 运输信息 | 运输方式 | 接收单位 | 运输到厂时间 | 到厂数量(吨) |
注:
1.记录表编号:可采用“运输”首字母加年月日再加编号的方式设计,例如“YS20210731001”,也可根据需要自行设计。
2.出厂、到厂时间:原则上应精确至“分”。
3.出厂、到厂数量:原则上应以“吨”为单位计量,如以其他单位计量则应说明计量单位,并通过估算换算成以“吨”计量。
4.运输信息:填写运输车辆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5.运输方式:选择公路、铁路、水路。
附件1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表
废物代码 | 废物种类 | 废物描述 |
SW01 | 冶炼废渣 | 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等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含赤泥),包括炼铁产生的高炉渣、炼钢产生的钢渣、电解锰产生的锰渣等。 |
SW02 | 粉煤灰 | 从燃煤过程产生烟气中收捕下来的细微固体颗粒物,不包括从燃煤设施炉膛排出的灰渣,主要来自火力发电和其他使用燃煤设施的行业。 |
SW03 | 炉渣 | 燃烧设备从炉膛排出的灰渣(不含冶炼废渣),不包括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 |
SW04 | 煤矸石 | 煤炭开采、洗选产生的矸石以及煤泥等固体废物。 |
SW05 | 尾矿 | 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铁矿、铜矿、铅矿、铅锌矿、金矿(涉氰或浮选)、钨钼矿、硫铁矿、萤石矿、石墨矿等矿石选矿后产生的尾矿。 |
SW06 | 脱硫石膏 | 废气脱硫的湿式石灰石/石膏法工艺中,吸收剂与烟气中SO2等反应后生成的副产物。 |
SW07 | 污泥 | 各类污水处理产生的固体沉淀物。 |
SW09 | 赤泥 | 从铝土矿中提炼氧化铝后排出的污染性废渣,一般含氧化铁量大,外观与赤色泥土相似。 |
SW09 | 赤泥 | 从铝土矿中提炼氧化铝后排出的污染性废渣,一般含氧化铁量大,外观与赤色泥土相似。 |
SW11 | 工业副产石膏 | 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石膏类废物,包括氟石膏、硼石膏、钛石膏、芒硝石膏、盐石膏、柠檬酸石膏等,不含脱硫石膏、磷石膏。 |
SW12 | 钻井岩屑 | 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以及其他采矿业产生的钻井岩屑等矿业固体废物,不包括煤矸石、尾矿。 |
SW13 | 食品残渣 | 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等产生的有机类固体废物,包括各类农作物、牲畜、水产品加工残余物等。 |
SW14 | 纺织皮革业废物 | 纺织、皮革、服装等行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丝、麻、棉边角废料等。 |
SW15 | 造纸印刷业废物 | 造纸业、印刷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造纸白泥等。 |
SW16 | 化工废物 | 石油煤炭加工、化工行业、医药制造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气化炉渣、电石渣等。 |
SW17 | 可再生类废物 | 工业生产加工活动中产生的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废木材等。 |
SW59 |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 除上述种类以外的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
说明:
①本表的目的是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提供便利,不是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鉴别的依据。
②列入本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判定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工业固体废物
附件15:
附件16:
XX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情况明细表(按月汇总)
市 | 县 | 企业名称 | 代码 | 名称 | 上月底结存量(吨) | 产生量(吨) | 自行利用量(吨) | 自行处置量(吨) | 转移量(吨) | 省内转移量(吨) | 转出省外量(吨) | 贮存量(吨) |
XX市 | ||||||||||||
合计 |
注:
1.上月底结存量:截止到上月底仍在贮存当中的一般工业固废。
2.贮存量:截至到当月底仍在贮存当中的一般工业固废。
3.产生量:当月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数量。
4.转移量:转移量=省内转移量+转出省外量。
5.计算逻辑:上月底结存量+产生量=自行利用量+自行处置量+转移量+贮存量。
附件17:
XX市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明细表(按月汇总)
市 | 县 | 企业名称 | 代码 | 名称 | 上月底贮存量 (吨) | 接收量(吨) | 利用量(吨) | 处置量(吨) | 省内接收量(吨) | 省外移入量(吨) | 贮存量(吨) |
XX市 | |||||||||||
合计 |
注:
1.上月底结存量:截止到上月底仍在贮存当中的一般工业固废。
2.接收量:当月接收一般工业固废数量,接收量=省内接收量+省外移入量。
3.利用量:当月一般工业固废利用数量。
4.处置量:当月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数量。
5.计算逻辑:上月底结存量+接收量=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