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监测〔2018〕19号),对2022年4月份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按实况进行评价,具体如下:
一、中心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4月份,泉州市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同比上升6.7个百分点,环比持平。
二、全市13个县(市、区)空气质量
4月份,泉州市13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15~2.91,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或细颗粒物。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9.4%,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3个百分点。空气质量降序排名,依次为:德化、晋江、安溪、惠安、台商区、南安、永春、泉港(并列第8)、石狮(并列第8)、洛江、丰泽、鲤城(并列第12)、开发区(并列第12)(详见附表)。
附表
2022年4月13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注:综合指数为无量纲,其他所有浓度单位均为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