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江华园区提质扩容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股权合作+工程总承包+运营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江华瑶族自治县]江华园区提质扩容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股权合作+工程总承包+运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园区提质扩容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字【2022】73号可研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滚动开发资金、银行贷款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园区提质扩容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股权合作+工程总承包+运营。
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境内城西部、南部。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合作期限等):本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个子项目,分别为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子项目、职业中专整体新建子项目、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含运营)子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1)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道路工程,新建产业大道;鲁石山路(火炬路延伸),海螺路、 外环路等道路延伸;新建海联支路三、四等路网,海联产业园区白泉路、莲酉路等;新建产业园区规划支路路网;新建站前路(南段、北段)、南屏路、腊树一街、富丽塘路、瑶都大道辅道、绿化、管网等路网;
园区开发升级工程,新建标准厂房27万平方米,新建员工宿舍10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企业服务中心,供100家以上企业使用;
配套附属工程,主要包括园区相关的供水工程、电力设施建设、排水工程;
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大、小型车停车场,面积约200亩,园区道路、停车场周边增设充电桩,生活超市、医院、党建活动中心、食堂等综合体,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两座加油加气站,仓储、运输及配套服务设施。
(2)职业中专整体新建子项目:江华县职业中专学校整体新建,规划占面积约508亩,规划建筑总面积约23.88万平方米;
(3)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含运营)子项目:江华园区范围内建成集垃圾“扫、收、运、转、处”为一体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系统,包括:新建垃圾中转站、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园区绿化、亮化工程的升级及改造,环卫垃圾运输车辆、洒水车等购置。
本项目估算投资总额为282,158.78万元。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股权合作+工程总承包+运营”的模式实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社会投资人与招标人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独立法人),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子项目、职业中专整体新建子项目、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含运营)子项目三个子项目的具体实施,负责项目合作范围内的融资、投资以及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非经营性项目的运营等工作。社会投资人在其资质范围内可直接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不再另行招标(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5项目合作期:本项目整体合作期限不超过30年。其中: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子项目、职业中专整体新建子项目整体合作期为8年,包括5年整体建设期;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含运营)子项目合作期为30年。
2.6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省市政策、法规、相关规范和招标人的要求;
②设备及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等国家省市政策、法规、相关规范要求。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③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省市相关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资质:①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②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净利润为正值,2019年、2020年、2021年每年度净资产均大于28亿元。
(3)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指近三年承担过不少于14亿的投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符合施工项目负责人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6)其他要求: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文件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2日上午0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Ⅱ
8. 其他内容
8.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经本人同意公开)(闵工)。
8.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8.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8.4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8.5技术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17769311332(经本人同意公开)(闵工)。
8.6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7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如下(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1)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详见招标文件
(2)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10.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6-5211759。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香樟路1号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金麓国际写字楼10楼
邮 编:/
邮 编:410000
联系人:蒋柯
联系人:李灿军(项目负责人)、李利比电 话:18174669350(以上联系电话均经本人同意公开,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电 话:0731-88889607
传 真:/
传 真:0731-8888960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