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2〕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装备产品,促进企业节能减碳、降本增效,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效提升,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推荐的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应满足“十四五”时期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提效与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具备能效水平先进、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经济性好、推广应用潜力大等特点,特别是推荐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实现全流程系统节能提效的关键核心技术。具体包括三类:
(一)工业节能技术
一是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电子、轻工、纺织等行业广泛应用的生产过程节能新工艺或工艺替代技术,重点工序或关键设备革新优化技术,工艺系统集成优化技术等。二是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工业绿色微电网、储能应用、氢能高效制备及利用、原燃料替代等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三是系统能源梯级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回收利用技术等能源回收利用技术。
(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
一是数据中心、通信基站、通信机房等重点用能设施节能提效与绿色低碳相关技术,包括用于提升通信网络各类设备能效及系统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或自然冷源,以及用于促进数据中心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服务器利用率,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分布式供能和微电网建设,利用余热余能、电池储能及梯次利用相关技术和产品等。二是利用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能量流、物质流等信息采集监控、智能分析、精细管理、系统优化,提升能源、资源、环境管理水平的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技术等。
(三)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
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是指能效指标达到或优于相关国家标准1级能效等级的量产装备或终端产品。高效节能装备包括高效电动机、变压器、工业锅炉、风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泵、塑料机械、内燃机等。高效节能产品包括电动洗衣机、热水器、空气调节器、热泵、电冰箱、吸油烟机、燃气灶具、电饭锅、微波炉、洗碗机、空气净化器、电风扇、换气扇、显示器、智能坐便器等。
二、申报程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进行申报,分类填报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申报书(附件2、3、4),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择优推荐,于2022年8月26日前将汇总表(附件1)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电子版材料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传报送,现场答辩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参照前述程序,分别组织本行业、本集团申报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欧阳昊明 010-68205366/68205368(传真)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附件1: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2: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要求.doc
附件3: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申报要求.doc
附件4: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要求.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6月14日
附件2
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正式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须拥有所申报技术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或获得其拥有方的充分使用授权,且无诉讼中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3)所申报技术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4)具备能效水平先进、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经济性好、推广应用潜力大等特点,相关技术应用案例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5)近三年存在下列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技术申报单位须填写《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表》(详见本附件第三部分)并编写节能技术报告(详见本附件第四部分节能技术报告提纲)。
(2)申报材料须制作目录和封皮,纸张尺寸统一为A4,于左侧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不同技术应分别装订。
(3)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或优盘)。电子版应包含DOC、DOCX或WPS文档格式文件以及包含加盖公章后的全套申报材料逐页扫描内容的单一PDF格式文件。
三、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表
备注:1.开发类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节能潜力大、已经过用户初步验证的技术;应用类指国内领先、具有行业引领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已实现产业化应用的技术;推广类指节能经济性好、推广潜力大、应用稳定的成熟技术;
2.超级能效技术是指在重点用能行业应用前景广、技术水平国际领先,对于促进行业全链条能效提升和能源利用结构绿色化转型、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等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推广后节能潜力在年1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术。
3.推广比例指的是该技术在某一领域内节能技术改造应用中所占的比例,可根据该技术在某一领域内实际应用数量与该领域内节能技术改造总体情况进行估算,开发类技术目前推广比例为0,其他类技术目前推广比例<1%的统一填<1%,≥1%的按实际估算值填;
4.节能量根据申报技术实际应用中减少的一次能源及二次能源的数量折算为标准煤进行估算,能源折标系数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其中,电力折标系数按310gce/kW•h计算;
5.典型应用案例推广模式介绍指该项目技术推广的商业营销、资金筹措、运行管理及宣传模式情况总结简介。
四、节能技术报告提纲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企业规模、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企业信用等;
2.经营情况,主要包括近三年总资产、利税额、主营业务及收入、主要产品的产量、市场份额、行业所处地位、管理及体系认证情况等;
3.企业技术及创新能力,主要包括人员结构、专职研发人员情况、研发投入、自有研发机构或与高校院所合作情况,近三年获得的专利、参与制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所获资质及奖励情况等。
(二)技术基本情况
1.技术名称、所属行业及领域、技术分类、适用范围或技术应用条件等,是否自主产权等;
2.技术原理和内容,详细阐述技术原理及内容,列出关键技术、工艺流程及主要设备等,全面说明技术工艺流程,附结构图或流程图或示意图等;
3.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其与替代的技术对比,特别是能效指标对比;
4.技术功能特性,主要是指技术的优势及可实现的功能;
5.基准情景,主要是指所能替代的老旧技术装备的应用模式及能耗、投资情况;
6.技术知识产权、专利等介绍。
(三)评价指标
1.节能效益(注明相关数据来源及测算过程,下同),依据能效检测报告或节能评估报告的数据计算单个技术项目的节能量及形成的节能效益,并预计3年后推广能形成的节能量及相应的节能效益;
2.经济效益,与基准情景相比的单位节能量投资额(元/吨标准煤),与基准情景相比的静态投资回收期;
3.技术先进性及创新水平,重点阐述能源效率提升方面的技术进步,介绍科技查新情况,补充技术评价或鉴定、验收、获奖或荣誉情况;
4.技术可靠性,技术中试情况介绍或技术投入应用的可靠性或技术成熟度,实际应用案例的规模、数量和使用年限情况;
5.行业特征指标,根据行业特点选择。
(四)应用案例分析(1~3个案例,开发类技术不用写)
1.案例名称及应用单位,案例所在行业或领域,案例实施地点及正常运行时间;
2.案例改造内容,包括节能改造前情况或行业基准情景能耗情况,特别是能耗及产能情况,节能改造内容及规模,节能改造实施内容及周期;
3.案例节能效果分析,包括案例项目运行情况介绍,能耗情况记录或节能监察能耗测试情况,节能量计算及分析过程,数据要求真实可靠,分析节能减排效益,节能改造投资额、效益和投资回收期分析;
4.应用单位认可情况,包括案例应用单位对节能改造效果的评价,案例应用单位对节能技术的评价,应用证明(包括采购合同或发票、用户证明等),案例运行结论(需应用单位盖章)等。
(五)推广建议
1.技术应用的节能潜力,包括推广潜力、预计投入、预计可形成的节能效益;
2.预计3年后推广总投入;
3.建议推广该技术的支撑措施。
(六)有关附件
1.技术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资质及荣誉证明材料;
2.提供技术专利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声明(如知识产权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共有,需同时提供由该企事业单位出具的正式授权使用声明);
3.提供与技术相关的科技评价报告或主要设备的能效检测报告及节能评估报告,其中,申报开发类技术须提供相关技术评价报告(或技术鉴定、技术评估、技术项目验收等报告),申报应用类、推广类技术须提供主要设备的能效检测报告(由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及节能评估报告;
4.科技奖励证明复印件及其他与技术相关的证明材料。
附件3
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正式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须拥有所申报技术产品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或获得其拥有方的充分使用授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3)所申报技术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4)具备能效水平先进、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经济性好、推广应用潜力大等特点,相关技术应用案例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5)近三年存在下列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技术申报单位须填写《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申报表》(详见本附件第三部分)并编写节能技术报告(详见本附件第四部分节能技术报告提纲)。
(2)申报材料须制作目录和封皮,纸张尺寸统一为A4,于左侧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不同技术应分别装订。
(3)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或优盘)。电子版应包含DOC、DOCX或WPS文档格式文件以及包含加盖公章后的全套申报材料逐页扫描内容的单一PDF格式文件。
三、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申报表
四、节能技术报告提纲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企业规模、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企业信用等;
2.经营情况,主要包括近三年总资产、利税额、主营业务及收入、主要产品的产量、市场份额、行业所处地位、管理及体系认证情况等;
3.企业技术及创新能力,主要包括人员结构、专职研发人员情况、研发投入、自有研发机构或与高校院所合作情况,近三年获得的专利、参与制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所获资质及奖励情况等。
(二)技术基本情况
1.技术名称、所属行业及领域、技术分类、适用范围或技术应用条件等,是否自主产权等;
2.技术原理和内容,详细阐述技术原理及内容,列出关键技术、工艺流程及主要设备等,全面说明技术工艺流程,附结构图或流程图或示意图等;
3.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其与替代的技术对比,特别是能效指标对比;
4.技术功能特性,主要是指技术的优势及可实现的功能;
5.基准情景,主要是指所能替代的老旧技术装备的应用模式及能耗、投资情况;
6.技术知识产权、专利等介绍。
(三)评价指标
1.节能效益(注明相关数据来源及测算过程,下同),依据能效检测报告或节能评估报告的数据计算单个技术项目的节能量及形成的节能效益,并预计3年后推广能形成的节能量及相应的节能效益;
2.经济效益,与基准情景相比的单位节能量投资额(元/吨标准煤),与基准情景相比的静态投资回收期;
3.技术先进性及创新水平,重点阐述能源效率提升方面的技术进步,介绍科技查新情况,补充技术评价或鉴定、验收、获奖或荣誉情况;
4.技术可靠性,技术中试情况介绍或技术投入应用的可靠性或技术成熟度,实际应用案例的规模、数量和使用年限情况;
5.行业特征指标,根据行业特点选择。
(四)应用案例分析(2~3个案例)
1.案例名称及应用单位,案例所在行业或领域,案例实施地点及正常运行时间;
2.案例内容,包括技术应用前情况或行业基准情景能耗情况,特别是能耗及产能情况,节能改造或技术应用内容、规模、周期等情况;
3.案例节能效果分析,包括案例项目运行情况介绍,能耗情况记录或节能监察能耗测试情况,节能量计算及分析过程,数据要求真实可靠,分析节能减排效益,节能改造投资额、效益和投资回收期分析;
4.应用单位认可情况,包括案例应用单位对节能改造效果的评价,案例应用单位对节能技术的评价,应用证明(包括采购合同或发票、用户证明等),案例运行结论(需应用单位盖章)等。
(五)推广建议
1.技术应用的节能潜力,包括推广潜力、预计投入、预计可形成的节能效益;
2.预计3年后推广总投入;
3.建议推广该技术的支撑措施。
(六)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技术水平相应证明材料(如: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节能环保性能检测报告、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的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知识产权为获授权使用或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共有,需同时提供由相关单位出具的授权使用声明、共享合同等证明材料);经济效益、环境效益计算相关依据材料;有代表性的用户使用报告2-3份(需由应用案例中的技术使用方加盖公章)。技术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资质及荣誉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所申报技术科技奖励证明(如有);其他可以佐证所申报技术产品性能水平、应用效果、推广前景、市场竞争力、投资回收期、使用寿命等相关情况的材料。
3.证明材料可为原件或复印件,所证明事项应与申报单位及所申报技术名称一致,并可充分证明申报内容。如证明材料篇幅较多,可仅提供包含必要关键信息部分,但不得以此为借口回避重要信息的提供。
附件4
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要求
一、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
注:请按下页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本表。
填表说明
1.装备(产品)按每一规格产品“填一张表”的原则填写。
2.产品的设计、制造与命名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要求。
3.申报的节能装备必须经过国家认可的专业节能检测机构的检测,并提供有效的能效检测报告。
4.“单位名称”应填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全称。
5.“负责人”应为企业法人,“联系人”为负责装备申报工作的人员,并填写联系方式。
6.“产品名称及型号”要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填写产品名称及型号。没有标准的产品填写应规范、准确,并说明原因。不要使用“高效”、“新型”等修饰词。
7.“主要技术参数”应详细填写反映装备技术水平的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名称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填写,包括性能指标、效率指标、可靠性指标等(各行业应根据附件2中高效节能装备产品分类及申报要求规定的技术参数来填写)。
8.“实测能效指标”为申报装备的实际耗能情况,并注明执行的国家能效标准或行业能效标准的名称及能效等级。
9.“产品适用领域”应填写详细的应用领域,如磁悬浮鼓风机的应用领域应填写为“污水处理、生物制药、造纸”等。
10.“证明资料”应是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鉴定证书、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1.“节能效果”应将新老设备的能耗情况进行对比,尽可能给出具体数据。
12.“本产品可以替代的老旧产品型号”是指本次申报的产品所能替代的高耗能、低效的产品型号。
13.“单位简介”应主要叙述企业规模、生产能力、业务领域、研发能力、产品获奖情况以及未来规划等内容,500字以内。
二、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分类及申报要求
(一)电动机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单相异步电动机、无刷直流电动机效率达到国家标准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2)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的效率达到国家标准GB 30254-2013《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3)永磁同步电动机的效率达到国家标准GB 30253-2013《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4)申报防爆电机产品须具备防爆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证书;
(5)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和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申报产品年销量不少于5万kW;
(6)永磁同步电机年销量不少于1万kW;
(7)单相异步电动机和无刷直流电动机产品年销量不少于6万kW或300万台;
(8)电动机产品按单个型号申报(不评系列产品)。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申报产品的技术参数见表1.1;
表1.1申报电动机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
(2)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单相异步电动机系列、无刷直流电动机提供能效标识备案和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永磁同步电动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效标识备案和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国家认可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两年内);
(4)产品外形图和装配图、产品电磁计算主要性能数据汇总表、使用说明书、产品试制总结(应对节能措施和创新点进行详细介绍);
(5)用户使用意见书(每个参评系列至少有3个用户);
(6)申报产品近两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7)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8)防爆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证书(申报防爆电机产品时提供);
(9)企业介绍(1500字内);
(10)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11)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2)其他证明材料。
(二)工业锅炉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取得制造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的设计与制造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要求;
(2)能效达到国家能效标准GB 24500-2020《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排放水平达到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3)产品销售量达到表2.1要求。
表2.1 申报产品销量要求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申报产品的技术参数:额定功率或蒸发量、额定工作压力、进/出水温度、排烟温度、设计燃料、设计热效率、实测热效率、二氧化硫初始排放浓度、氮氧化物初始排放浓度、烟尘初始排放浓度、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烟尘排放浓度、烟气黑度;
(2)锅炉热工性能试验报告(近两年内,装冷凝器的须含冷凝前后的锅炉效率);
(3)与热工性能试验同时测试的环保性能试验报告(须含初始和最终排放数据);
(4)锅炉及燃烧设备的安装使用说明书,配套辅机(包括除尘脱硫脱硝装置等)节能标识及主要辅机(风机、水泵、电机)的节能指标、型号规格、电耗等;
(5)产品设计说明书、设计总图及本体图(不要求标注细节尺寸)、热力计算汇总表、烟风阻力计算汇总表、水动力计算汇总表、强度计算汇总表、锅炉本体钢耗数值(分受压件、结构件);
(6)产品试制总结及依据标准(应对节能措施和创新点进行详细介绍);
(7)申报产品用户使用意见书(至少有3个用户);
(8)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参评产品近两年内典型用户档案资料、销售记录(复印件)及汇总表;
(10)企业介绍(约1500字);
(1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许可证、产品商标的复印件;
(12)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3)其他证明材料。
(三)变压器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且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3)企业应具有产品及原材料的检测能力。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型号符合JB/T3837-2016《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要求,其中电力变压器损耗水平代号的确定按照《电力变压器损耗水平代号的确定(试行)》执行;
(2)能效达到国家标准GB 20052-202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3)变压器产品按单个型号申报(不评系列产品);
(4)其他要求见表3.1。
表3.1产品其他要求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产品的技术参数:额定容量、额定电压、联结组别、空载损耗、负载损耗;
(2)国家认可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三年内);
(3)产品型式试验报告(近两年内);
(4)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5)产品试制总结报告(应对节能措施和创新点进行详细介绍);
(6)产品主要图样、产品企业标准或技术条件;
(7)产品外形照片,用户使用意见书(至少有3个用户);
(8)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申报产品近3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10)企业介绍(约1500字);
(1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12)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3)其他证明材料。
(四)风机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设计与制造及性能试验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要求;
(2)通风机能效达到国家能效标准GB 19761-2020《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3)离心鼓风机能效达到国家能效标准GB 28381-2012《离心鼓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中能效等级相当于1级水平;
(4)产品销售量须达到表4.1要求。
表4.1申报产品销量要求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申报产品的技术参数见表4.2;
表4.2申报风机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
(2)国家认可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三年内);
(3)性能试验报告:包括性能检测数据、计算结果、性能曲线及试验装置等,系列产品的每个系列段至少提供一台产品的性能试验报告;
(4)用户使用意见书(至少有3个用户);
(5)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申报产品近2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7)企业介绍(约1500字);
(8)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9)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0)其他证明材料。
(五)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要求,使用说明书符合GB 22207-2008《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安全要求》的要求;
(2)产品机组比功率值满足GB 19153-2019《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规定的1级指标值;
(3)产品销售量须达到表5.1要求。
表5.1申报产品的年销售量要求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申报产品的技术参数见表5.2;
表5.2申报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
2)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两年)和制造厂产品出厂性能检测报告(当年近期,至少提供两份);
(3)申报产品的外观照片和铭牌照片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4)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和相关标准汇总表(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明示的企业标准等);
(5)用户使用意见书(至少有3个用户);
(6)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申报产品近2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8)企业介绍(约1500字);
(9)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10)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1)其他证明材料。
(六)泵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自主开发或引进技术(不含贴牌),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要求;
(2)潜水电泵产品能效达到GB 32029-2015《小型潜水电泵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2030-2015《井用潜水电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32031-2015《污水污物潜水电泵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1级能效水平;
(3)石油化工离心泵产品能效须达到GB 32284-2015《石油化工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1级能效水平;
(4)产品销售量须达到表6.1要求;
(5)泵产品按单个型号申报(不评系列产品)。
表6.1销量要求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申报产品的技术参数:额定流量、额定扬程、工作温度、转速、效率;
(2)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三年),提供申报产品节能评价的计算过程,注明每个数据的依据(供专家现场复核);
(3)设计总图及本体图,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
(4)产品试制总结及依据标准(应对节能措施和创新点进行详细介绍);
(5)配套辅机节能标识及主要辅机(电机、柴油机、汽油机、风机)电耗、油耗、钢耗数值;
(6)与同类产品节能效果的对照汇总表;
(7)用户使用报告、用户节能效果反馈报告(至少有3个用户);
(8)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申报产品近2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10)企业介绍(约1500字);
(1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12)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3)其他证明材料。
(七)塑料机械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设计与制造符合GB/T 25156-2020《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通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JB/T 7267-2004《塑料注射成型机》、JB/T 8539-2013《塑料挤出吹塑中空成型机》;
(2)能效指标达到GB/T 30200-2013《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能耗检测方法》、GB/T 35382-2017《塑料中空成型机能耗检测方法》标准1级能效水平;
(3)申报产品年销售量≥90台。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产品的技术参数如下:
表7.1塑机产品的技术参数
(2)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含性能检测和能耗检测,近三年);
(3)产品试制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对申报产品节能措施和创新点要详细介绍,自有节能新技术的专利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产品介绍和照片及铭牌照片;
(5)申报产品上年度的销售记录汇总表;
(6)用户对产品节能效果的评价报告2份(可按系列提供);
(7)企业介绍(约1500字)、企业营业执照、产品商标复印件;
(8)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质量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八)内燃机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设计与制造及性能试验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要求;
(2)自主开发或引进技术(不含贴牌),年销售量达到500台以上;
(3)柴油机产品能效达到GB/T 38750.1-2020《往复式内燃机能效评定规范第1部分:柴油机》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4)汽油机产品能效达到GB/T 38750.2-2020《往复式内燃机能效评定规范第2部分:汽油机》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5)申报产品的制造过程应符合相关节材要求,排放水平达到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申报产品的技术参数:型号、额定功率、最大扭矩、多工况平均燃料消耗率、排放水平;
(2)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两年);
(3)性能试验报告:包括性能原始检测数据、计算结果、性能曲线及试验装置等,提供申报产品的性能试验报告;
(4)用户使用意见书(每个系列至少有2个用户);
(5)申报产品近2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6)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企业介绍(约1500字);
(8)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9)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0)其他证明材料。
(九)电动洗衣机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产品质量符合GB/T 4288-201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的要求;
(3)参评产品能效须达到GB12021.4-2013《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4)产品应通过CCC认证(适用时);
(5)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6)申报产品的噪声值应满足GB 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的要求;
(7)申报产品的年销量不低于1000台。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申报产品的实测能效指标:单位功效耗电量,单位功效用水量和洗净比;
(2)产品CCC认证证书及产品能效标识备案复印件;
(3)国家认可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及噪声检测报告(近三年);
(4)产品所采用节能技术的说明,且所采用的节能技术先进、可行;
(5)申报产品近3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6)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企业介绍(约1500字);
(8)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9)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0)其他证明材料。
(十)热水器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质量应符合GB 25034-2020《燃气采暖热水炉》、CJ/T395-2012《冷凝式燃气暖浴两用炉》要求;
(3)燃气热水器产品质量应符合GB 6932-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CJ/T336-2010《冷凝式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要求;
(4)热泵热水机(器)应符合GB/T 21362-2008《商业和工业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GB/T 23137-2020《家用和类似用途热泵热水器》的要求;储水式电热水器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20289-2006《储水式电热水器》的要求;
(5)燃气热水器/采暖炉能效须达到GB 20665-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6)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须达到GB 29541-2013《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7)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须达到GB 21519-2008《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8)产品应通过CCC认证(适用时);
(9)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10)燃气热水器、采暖炉、储水式电热水器年销量不低于1000台,热泵热水机(器)不低于500台;
(11)申报的储水式电热水器产品具有智能功能的,应通过储水式电热水器智能指数认证。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申报产品的实测能效指标:热效率、性能系数、24小时固有能耗系数或热水输出率;
(2)产品CCC认证证书及产品能效标识备案复印件;
(3)具有智能功能的储水式电热水器产品还需提供智能指数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4)国家认可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三年);
(5)产品所采用节能技术的说明,且所采用的节能技术先进、可行;
(6)申报产品近3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7)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8)企业介绍(约1500字);
(9)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10)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1)其他证明材料。
(十一)房间空气调节器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房间空气调节器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7725-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要求;
(3)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应符合JB/T13573-2018《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的要求;
(4)参评产品能效须达到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5)产品应通过CCC认证(适用时);
(6)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7)申报产品的噪声值应满足GB 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的要求;
(8)申报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年销量不低于250台、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年销量不低于125台。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申报产品的实测能效指标:能效比或能源消耗效率;
(2)产品CCC认证证书及产品能效标识备案复印件;
(3)国家认可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及噪声检测报告(近三年);
(4)产品所采用节能技术的说明,且所采用的节能技术先进、可行;
(5)申报产品近3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6)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企业介绍(约1500字);
(8)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9)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0)其他证明材料。
(十二)热泵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25127.1-2020《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或GB/T 25127.2-2020《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1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的要求;
(3)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18837-2015《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或GB/T 25857-2010《低环境温度空气源多联式热泵(空调)机组》的要求;
(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17758-2010《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要求,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调机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19413-2010《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JB/T 11968-2014《通讯基站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要求;
(5)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18836-2017《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的要求,直接蒸发式全新风空气处理机组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25128-2010《直接蒸发式全新风空气处理机组》的要求;
(6)冷水(热泵)机组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18430.1-2007《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或GB/T 18430.2-2016《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的要求;
(7)水(地)源热泵机产品质量组应符合GB/T 19409-2013《水(地)源热泵》的要求;
(8)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须达到GB 37480-2019《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9)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须达到GB 21454-2008《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10)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须达到GB 19576-2019《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11)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须达到GB 37479-2019《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12)直接蒸发式全新风空气处理机组能效须达到GB 37479-2019《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13)冷水(热泵)机组能效须达到GB 19577-2015《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14)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须达到GB 30721-2014《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15)产品应通过CCC认证(适用时);
(16)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17)申报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年销量不低于50台、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年销量不低于100台、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年销量不低于100台、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年销量不低于100台、直接蒸发式全新风空气处理机组年销量不低于30台、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调机年销量不低于100台、冷水(热泵)机组年销量不低于10台、水(地)源热泵机组年销量不低于10台。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申报产品的实测能效指标:能效比或能源消耗效率;
(2)产品CCC认证证书及产品能效标识备案复印件;
(3)国家认可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三年);
(4)产品所采用节能技术的说明,且所采用的节能技术先进、可行;
(5)申报产品近3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6)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企业介绍(约1500字);
(8)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9)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0)其他证明材料。
(十三)电冰箱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家用电冰箱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8059-2016《家用和类似用途制冷器具》的要求;
(3)远置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21001.1-2015《制冷陈列柜第1部分术语》、GB/T 21001.2-2015《制冷陈列柜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的要求;
(4)自携冷凝机组商用冷柜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21001.1-2015《制冷陈列柜第1部分术语》、GB/T 21001.2-2015《制冷陈列柜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SB/T 10794.1-2012《商用冷柜第1部分术语》、SB/T 10794.2-2012《商用冷柜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或SB/T 10794.3-2012《商用冷柜第3部分饮料冷藏陈列柜》(适用时)的要求;
(5)家用电冰箱能效须达到GB12021.2-2015《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6)远置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能效须达到GB26920.1-2011《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第1部分:远置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7)自携冷凝机组商用冷柜能效须达到GB 26920.2-2015《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 第2部分:自携冷凝机组商用冷柜》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8)产品通过CCC认证(适用时);
(9)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10)申报产品的噪声值应满足GB 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的要求;
(11)申报产品型号的年销量不低于1000台。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产品的实测能效指标:家用电冰箱:在稳定运行状态下,所允许的最高能效指数;远置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在额定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所允许的最高能效指数;自携冷凝机组商用冷柜:在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所允许的最高能效指数;
(2)产品CCC认证证书及产品能效标识备案复印件;
(3)由国家认可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及噪声检测报告(近三年);
(4)产品所采用节能技术的说明,且所采用的节能技术先进、可行;
(5)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申报产品近3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7)企业介绍(约1500字);
(8)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9)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0)其他证明材料。
(十四)吸油烟机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具有灶具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吸油烟机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17713-2011《吸油烟机》的要求;
(3)参评产品能效须达到GB 29539-2013《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4)产品应通过CCC认证;
(5)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6)申报产品的噪声值应满足GB 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的要求;
(7)申报产品的年销量不低于1000台。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申报产品的实测能效指标:全压效率、待机功率、关机功率、常态气味降低度;
(2)产品CCC认证证书及产品能效标识备案复印件;
(3)灶具生产许可证;
(4)国家认可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及噪声检测报告(近三年);
(5)产品所采用节能技术的说明,且所采用的节能技术先进、可行;
(6)申报产品近3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7)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8)企业介绍(约1500字);
(9)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10)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1)其他证明材料。
(十五)家用燃气灶具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申报产品质量应符合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的要求;
(3)申报产品能效须达到GB 30720-2014《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4)产品应通过CCC认证;
(5)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6)申报产品的年销量不低于500台。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申报产品的实测能效指标:热效率;
(2)产品CCC认证证书及产品能效标识备案复印件;
(3)国家认可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三年);
(4)产品所采用节能技术的说明,且所采用的节能技术先进、可行;
(5)申报产品近3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6)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企业介绍(约1500字);
(8)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9)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0)其他证明材料。
(十六)电饭锅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申报产品质量应符合QB/T 4099-2010《电饭锅及类似器具》的要求;
(3)申报产品能效须达到GB 12021.6-2017《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4)产品应通过CCC认证;
(5)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6)申报产品的年销量不低于1000台。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申报产品的实测能效指标:热效率值、保温能耗和待机功率;
(2)产品CCC认证证书及产品能效标识备案复印件;
(3)国家认可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三年);
(4)产品所采用节能技术的说明,且所采用的节能技术先进、可行;
(5)申报产品近3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6)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企业介绍(约1500字);
(8)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9)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0)其他证明材料。
(十七)微波炉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申报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18800-2017《家用微波炉 性能试验方法》的要求;
(3)申报产品能效须达到GB 24849-2017《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4)产品应通过CCC认证;
(5)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6)申报产品的噪声值应满足GB 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的要求;
(7)申报产品的年销量不低于1000台。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申报产品的实测能效指标:效率值、关机功率、待机功率和烧烤能耗限定值;
(2)产品CCC认证证书及产品能效标识备案复印件;
(3)国家认可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及噪声检测报告(近三年);
(4)产品所采用节能技术的说明,且所采用的节能技术先进、可行;
(5)申报产品近3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6)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企业介绍(约1500字);
(8)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9)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0)其他证明材料。
(十八)洗碗机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申报产品质量应符合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洗碗机的特殊要求》、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的要求;
(3)申报产品能效须达到GB 38383-2019《洗碗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4)产品应通过水效标识备案;
(5)申报产品的年销量不低于500台。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申报产品的实测能效指标:能效指数、水效指数、干燥指数和清洁指数;
(2)产品水效标识备案复印件;
(3)国家认可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三年);
(4)产品所采用节能技术的说明,且所采用的节能技术先进、可行;
(5)申报产品近3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6)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企业介绍(约1500字);
(8)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9)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0)其他证明材料。
(十九)空气净化器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产品应符合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的要求;
(3)申报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的要求;
(4)参评产品能效须达到GB 36893-2018《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5)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6)申报产品年销量不低于1000台。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产品的实测能效指标:能效比、待机功率;
(2)产品能效标识备案复印件;
(3)由国家认可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三年);
(4)产品所采用节能技术的说明,且所采用的节能技术先进、可行;
(5)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申报产品近3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7)企业介绍(约1500字);
(8)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9)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0)其他证明材料。
(二十)电风扇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申报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13380-2018《交流电风扇和调速器》的要求;
(3)参评产品能效须达到标准GB 12021.9-2008《交流电风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4)产品应通过CCC认证;
(5)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6)申报产品的噪声值应满足GB 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的要求;
(7)申报产品年销量不低于100台。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产品的实测能效指标:能效值;
(2)产品CCC认证证书及产品能效标识备案复印件;
(3)由国家认可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及噪声检测报告(近三年);
(4)产品所采用节能技术的说明,且所采用的节能技术先进、可行;
(5)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申报产品近3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7)企业介绍(约1500字);
(8)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9)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0)其他证明材料。
(二十一)换气扇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申报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14806-2017《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交流换气扇及其调速器》的要求;
(3)参评产品能效须达到GB 32049-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交流换气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4)产品应通过CCC认证;
(5)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6)申报产品年销量不低于100台。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产品的实测能效指标:能效值;
(2)产品CCC认证证书及产品能效标识备案复印件;
(3)由国家认可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三年);
(4)产品所采用节能技术的说明,且所采用的节能技术先进、可行;
(5)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申报产品近3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7)企业介绍(约1500字);
(8)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9)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0)其他证明材料。
(二十二)显示器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申报产品质量应符合SJ/T 11292-2016《计算机用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的要求;
(3)参评产品能效须达到GB 21520-2015《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4)产品应通过CCC认证;
(5)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6)申报产品年销量不低于1000台。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产品的实测能效指标:能源效率、关闭状态功率和睡眠状态功率;
(2)产品CCC认证证书及产品能效标识备案复印件;
(3)由国家认可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三年);
(4)产品所采用节能技术的说明,且所采用的节能技术先进、可行;
(5)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申报产品近3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7)企业介绍(约1500字);
(8)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9)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0)其他证明材料。
(二十三)智能坐便器
1.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销售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符合GB/T 19001要求。
2.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申报产品质量应符合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53-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子坐便器的特殊要求》、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 23131-201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坐便器便座》的要求;
(3)参评产品能效须达到GB 38448-2019《智能坐便器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标准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4)产品应通过水效标识备案;
(5)申报产品年销量不低于500台。
3.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表》须填写产品的实测能效指标:单位周期能耗、清洗平均用水量和冲洗平均用水量;
(2)产品水效标识备案复印件;
(3)由国家认可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三年);
(4)产品所采用节能技术的说明,且所采用的节能技术先进、可行;
(5)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或奖励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申报产品近3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7)企业介绍(约1500字);
(8)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商标复印件;
(9)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0)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