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规定,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等部门,制定了考核方案,成立了考核工作组,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审定,现公告如下。
2021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节约用水深入推进,取用水监管持续强化,水资源保护不断加强,河湖管理成效明显,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国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控制目标全面完成,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快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21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总量为5920.2亿立方米,完成了2021年控制在6400亿立方米以内的目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5.8%和7.1%,均完成了2021年下降3.4%的控制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68,比2020年提高0.003,完成了2021年度目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8.4%,完成了控制在83%以上的目标。
考核工作组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其中江苏、浙江、重庆、广东、上海、广西、江西、安徽、福建、贵州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考核等级为优秀。
2022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要求,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