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及镇区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促进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质量、更好地发挥效益。
2021年下半年,如东县审计局在该县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不够规范,存在个别设施因未接电一直未运行、少数设施在施工单位缺陷责任期满后停运、设备运行和水质排放监管缺失等问题。该局及时向该县政府报送了审计专报,并提出了“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体系,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促进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的建议。
该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并出台了该《办法》,明确由PPP公司负责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县生态环境局定期开展监督性抽测、县住建局督促和监管维护工作、县财政局对运行绩效进行考核并向PPP公司逐年支付费用、各镇区定期或不定期对属地进行巡查管理等要求,进一步推动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水质达标”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