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DB15/T 2763-2022。该地方标准自2022年9月15起实施。
据悉,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首个固废领域地方标准,这一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内蒙古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填和生态恢复进入有标可依的新阶段。
该标准规定了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矿山采坑进行回填和生态恢复的工作流程、基本要求、本底与固体废物调查、回填可行性分析、回填要求、生态恢复要求、污染控制要求、环境质量监测及相关管理要求;适用于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矿山采坑进行回填和生态恢复过程的环境本底调查、环境风险评估,以及回填和生态恢复的设计、运行和管理。
标准明确,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开展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主要包括:初步评估、本底与固体废物调查、可行性分析、回填、生态恢复、后期管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土地再利用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据了解,该标准由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中总结经验后提出,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科技大学、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等7家单位联合研究起草编制。
包头市自入选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来,积极探索“无废城市”建设新模式,组织编制《包头市一般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规划》,切实推进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通过一系列摸索尝试,包头市初步形成从“绿色制造”到“制造绿色”的传统工业转型升级模式、特色固废利用与矿坑场地治理的协同解决模式、“五废上山”将废弃矿山变成“金山银山”的生态修复模式、开放引智+科技突破+政策推动相结合多源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新模式,助力推动包头市的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的发布和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对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填废弃矿坑作业,防止二次污染,促进采坑区域生态恢复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可有效提升内蒙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