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持续加强大江大河保护治理,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及《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指导各地切实改善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保障流域生态系统安全。
《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在总结“十三五”期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聚焦突出问题与短板,提出了包括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等在内的28项具体工作,明确了长江水质、饮用水安全、重要河湖生态用水、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黑臭水体治理等目标指标,到2025年年底,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优良,干流水质保持Ⅱ类;长江经济带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以上,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维护黄河生态安全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城镇环境治理设施补短板、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五大重点攻坚行动,到2025年黄河流域森林覆盖率达到21.58%,水土保持率达到67.74%,退化天然林修复1050万亩,沙化土地综合治理136万公顷,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1.9%,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黄河干流上中游(花园口以上)水质达到Ⅱ类,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0%,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与相关部委和单位加强协同联动,加强重点任务实施情况调度,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