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热电联产机组的供电量计算,供电量 = 发电量 - 发电厂用电量,其中发电厂用电量 = 发电专用的厂用电量 + 发电供热共用的厂用电量 ×(1- 供热比),而热电联产企业基本都没有发电专用的厂用电量,而有供热专用的厂用电量(例如热网循环泵),这种情况如何计算供电量?
参考当年适用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或修订版本要求,供电量 = 发电量 - 发电厂用电量,其中发电厂用电量 =(生产厂用电量 - 供热专用的厂用电量)×(1- 供热比)。供热专用的厂用电量,指纯热网用的厂用电量(如热网循环泵等只与供热有关的设备用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