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河道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之间就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领域的联动协作,近日,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与漳卫南运河德城河务局会签《关于建立漳卫南运河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推动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共同维护河道水域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达成了共识。
《指导意见》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河道主管机关各自职能优势,为共同服务建设水清、岸绿、安全、宜人的河湖生态环境做出贡献。同时,《指导意见》明确了从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道与水利工程管理等方面重点加强协作,建立了实地巡查、联席会议、线索移送等制度。
下一步,双方将依托《指导意见》推进相关数据连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技术协作等工作,真正让《指导意见》发挥作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解决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共同推动河流生态保护工作,为漳卫南运河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