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在回答记者如何建立行业碳足迹评价标准相关提问时表示,我们反对以气候变化为名设立任何形式的贸易和技术壁垒。从国内需求看,有必要开展碳足迹评价工作,这有利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我国重点产品出口,提升相关产业国际竞争力。我们已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发布了部分产品碳足迹评价团体标准。下步,将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推动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基础数据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我国产品碳足迹、碳标签的制度研究,探索建立更加适应国际贸易新形势、新规则的认证体系。
李高表示,欧盟制定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实际上是设置了新的准入门槛,会导致我国相关产品出口难度增加。首先,我们反对以气候变化为名设立的任何形式的贸易和技术壁垒,这是一种单边措施,在道义上站不住脚,在实践上也不利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
同时,我们从国内落实“双碳”目标的工作需求来看,也有必要开展碳足迹评价工作,推动建立碳标签制度等等一系列工作,这也有利于强化企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主体责任,提升品牌价值,增强公众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营造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也有利于推动我国的重点产品出口和提升相关产业国际市场竞争力。
我们在碳足迹和碳标识领域开展了一些探索,已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发布了包括LED照明、电视机、微型计算机等产品碳足迹评价的团体标准。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建立重点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在这个方面,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初步考虑我们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是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的方法,研究产品碳排放核算通则和重点行业产品碳排放的核算细则。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推进重点行业产品碳排放核算细则方法研究和发布。二是推动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基础数据库。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我国产品碳足迹、碳标签的制度研究,推动相关制度的建立。四是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更加适应国际贸易新形势、新规则的认证体系,开展灵活务实的多双边合格评定的互认合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