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重庆水务发布公告称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昆明渝润水务有限公司以 394,708.96 万元收购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持有的七座水质净化厂资产。
11月12日,重庆水务发布公告称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昆明渝润水务有限公司以394,708.96万元收购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持有的七座水质净化厂资产。
据悉,昆明渝润水务于2022年11月10日与滇投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将以 394,708.96 万元收购滇投公司持有的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十一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十三水质净化厂(一期/二期)、洛龙河水质净化(雨水)厂、海口水质净化厂、白鱼口水质净化厂以及 昆明市第十四水质净化厂(一期)等七座水质净化厂资产(以下简称 “交易标的”)。
此次交易标的中的昆明市第十三水质净化厂(二期)、昆明市第十四水质净化厂(一期)为在建项目,其余水质净化厂目前均由滇投公司委托其控股子公司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滇池水务”, 滇投公司持股 60.951%)运营,其中: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十一水质净化厂、白鱼口水质净化厂、海口水质净化厂、洛龙河水质净化(雨水)厂的委托运营期至2022 年12月31日届满,第十 三水质净化厂(一期)委托运营期2024年5月31日届满。各水质净化厂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2022 年11月10日公司已中标滇池流域部分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下称“甲方”)根据昆明市政府授权与昆明渝润水务(下称“乙方”)签订《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获得交易标的所对应污水处理服务范围的30年特许经营权。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在特许经营授予期限内享有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污水处理的权利;对相关设施拥有管理、运营、处置、维护和更新的权利;在提供合格服务后获取合理服务费用的权利。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为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十一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十三水质净化厂(一期/二期)、洛龙河水质 净化(雨水)厂、海口水质净化厂、白鱼口水质净化厂以及昆明市第 十四水质净化厂(一期)所对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范围。据悉,此次资产收购交易为公司主业投资,符合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公司深耕西南的市场布局,稳步扩大规模产能和收入、利润渠道,提升公司的社会、行业影响力和品牌价值。
此次资产收购交易整体风险可控,是公司在云南省且位于昆明市城区的首个较大规模污水处理项目,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昆明渝润水务将持有并运营昆明市滇池流域七座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产能规模将新增 46.5 万吨/天(存量项目设计规模 30.5 万吨/天,在建工程项目设计规模 16 万吨/天),在助力云南省和昆明市政 府治理滇池污染、改善滇池流域的水体环境同时,可以获取相应的运营收入及合理利润,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公司货币资金较为充足,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的能力较强,通过自有资金与融资资金 相结合的方式按协议约定分期支付交易款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