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企业VOCs专项治理。开展排污许可涉VOCs企业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排查汽车维修、机械制造、木材加工、塑料制品等行业,实施“一企一策”,落实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先后检查风顺木业、源博木业有限公司等涉VOCs排放企业12家、加油站7家、汽车修理厂2家,发现问题5个,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对城区50余家建筑工地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发现问题25个,责令改正12家,现场约谈施工企业15人,立案处罚企业7家,其中灵璧金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徽斌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缴纳罚款4万元,其余5家公司正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加强车辆准入综合治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辆排放标准的通知》要求,对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业务。10月12日-13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县4家汽车检测单位仪器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车辆尾气达标排放。对机动车尾气进行路检路查,随机检查车辆13台,处罚并责令停运整改尾气超标车辆3辆。严格执行城区货运车辆限行,引导重型货运过境车辆绕行。加强非移动机械设备登记管理,已填报登记信息330户,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246台,发放牌照246幅。
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常态化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县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城管等多家单位联合执法,对油烟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经营主体,依法限期整改,强化处理设施有效运行,基本实现城区油烟经营单位油烟净化器安装全覆盖。
抓好禁燃禁放工作。重新划定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区域,将镇政府驻地纳入禁燃禁放范围,适当扩大城区禁燃禁放区域,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效果,减轻节庆假日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空气污染。
强化技术支撑。投入近160万元资金聘请第三方,通过激光雷达和VOCs走行车监测溯源和红外热成像分析等技术,精准溯源污染源头,迅速交办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强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管护,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全县空气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