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制定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肥东县畜禽养殖实际,编制了《肥东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做好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统筹动物防疫、环保等部门职责,把“计划+台账”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做到了多部门联动,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02 召开会议,明确排查任务。
为落实方案相关要求,肥东县生态环境分局及时召开了肥东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布置会。对方案中的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排查整治任务及时限,确定了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由乡镇负责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对计划和台账管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布置、再落实。及时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准确记录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
03 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
肥东县涉及养殖企业的18个乡镇和1个开发园区按任务布置会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在县农业农村局和县生态环境分局指导下对照整治标准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及开发园区对禁养区内的非法规模以上养殖场(户)进行排查,禁养区内未发现规模以上养殖场。据统计,全县共排查324家养殖场(户)。
04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督查。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排查出的各类问题,肥东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全力实施整改。截至目前,排查共发现问题养殖场(户)57家,已有41家问题养殖场完成整改,正在整改16家,预计11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县生态环境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对问题养殖场开展现场督查与技术指导,同时进行专题调度,对发现问题的养殖场要求立即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