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有关规定,现拟对“十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及控规用地调整论证”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程序批准。
一、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市城管执法委申请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1200吨(一期6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经前期大范围研究,多方案比选,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城管执法委初步选址于张湾区柏林镇枧池沟,阳光大道北侧,总用地面积约266.4亩,其中:一期用地约84.0亩,二期用地约182.4亩。经核查《十堰市柏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控规用地性质为农林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防护绿地。2022年11月,该项目选址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第20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该项目选址及控规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二、调整内容
新增 A-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农林用地(E2)调整为环卫用地(1309),新增 A-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农林用地(E2)、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调整为环卫用地(1309)调整后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建筑后退等控制指标严格按照《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执行。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1998年);5、《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2020年);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7、《十堰市“发展大道”沿线中段及西段控制性详细规划》;8、政府会议纪要文件及相关部门意见。
四、公示地点
1、固定场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2、项目现场:用地调整涉及地段;3、新闻媒体:《十堰晚报》;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五、公示时间
自《十堰晚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六、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0719—8102838
联系方式:0719—8642972、0719—12336
联系人:李成双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