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工作,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运行水平,市城市管理委对《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征集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tc_ss@csgl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马家楼204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7501177-310
4.传真:010—87503816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1: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办法》的起草说明和制定依据
《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办法》的起草说明
为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委会同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对《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办法》(京管发〔2021〕33号)自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为现有以及新(改、扩)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提供了重要指导。为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水平,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工作,我委对《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过程
经过前期研究准备工作,2022年5月,市城市管理委正式启动《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办法》修订工作。
2022年6—7月,市城市管理委召开专家研讨会,向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并函询各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办法》。
2022年11月,市城市管理委完成《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函询相关单位意见,进一步完善内容。
三、主要内容
一是对考评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新增非现场监管内容,结合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平台加强了对提升设施感官形象、加强异味控制、实行多方位立体监管等方面的要求,并且通过强化数据溯源、检修安排上报制度、外包作业管理等约束条件加强了对统计数据管理、物流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环境控制等方面的考核力度。
二是修改鼓励加分措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生化处理工艺技改升级后,厨余垃圾残渣率年度统计结果不高于30%,该设施当年年度设施得分加0.5分。
三是新增星级评价专项考评方式。市、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星级评价,并依据设施星级评价结果调整日常双随机抽查频次。同时,建立专家库、专家互查、专家评价工作机制,新增设施运行管理行业专家互查方式,规范属地安全专家评价工作流程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