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目前通过专家审查,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立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监测评估体系,稳步推进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会同土壤生态环境司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通知和部卫星中心专项技术培训相关要求,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高度重视、迅即行动,依据分管厅领导安排部署,结合甘肃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际,会同省监测站在深入研究讨论、细化分解任务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做好〈甘肃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编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总体要求、任务分工、资金预算等有关内容,为确保甘肃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事关城乡居民的水缸子、米袋子、菜篮子。为准确识别面源污染重点治理区、评估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影响和治理成效,必须统筹建设农业面源监测体系,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长期监测,为治理目标制定和治理成效评估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支撑。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和工作节点要求,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牵头、土壤处协同,省监测站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在先期组织省市相关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掌握技术要求的基础上,联合相关市州生态环境局及驻市州监测中心,依据监测区域特征分析、地面现场勘察及点位选取原则和要求,先后数次组织开展集中讨论、系统内审及专家审查,最终确定张掖市甘州区、张掖市民乐县、天水市秦安县、平凉市崆峒区、庆阳市环县、定西市通渭县等6个县(区)作为全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区域,同步编制形成《甘肃省2023—2025年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选区布点方案》。11月8日,《布点方案》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技术评审。在此基础上,为更好指导推进全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进度”的原则,会同省监测站结合《布点方案》既有成果和6个监测区域实际现状,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疫情反复等重重困难,凝心聚力、合力攻坚,在最短时间内编制完成《甘肃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目前《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审查,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下一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将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需求,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促进流域水质改善为核心,以实现点位监测、区域评估相结合为目标,持续加强省级层面顶层设计,加快推动监测评估技术体系建设,不断强化省市两级监测评估能力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开展,为保障全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打好全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