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水上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聚焦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和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统筹水域生态环境保护、防洪与航运发展,合理规划交通(航路)、渔业、风电、旅游等涉水业态发展布局,推进便民、绿色、安全、智慧的水上综合服务区建设。
根据《意见》,到2035年,广西将建成责任体系健全、法规规范完备、基础设施齐全、管理服务高效、行业有序发展、安全理念深入人心的水上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体系,实现水上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大幅提升,水上交通安全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意见》要求,坚持交通用海(水)适度优先,优化水上交通安全基础环境;聚焦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和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统筹水域生态环境保护、防洪与航运发展,合理规划交通(航路)、渔业、风电、旅游等涉水业态发展布局;优化通航功能水域规划,科学论证港口码头、枢纽船闸、航道、锚地等项目建设规模与水域通航能力的适应性,合理推进水运工程建设。
《意见》指出,要持续深化通航安全领域多部门协同治理,推进珠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建设,优化调整船舶运力结构,淘汰老旧船舶,严防引入低质量船舶。依托乡村振兴打造“四好渡口”。《意见》强调,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航运市场体系。加快推进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建设,强化港口码头、船闸、引航、助航、交通运输、气象、水文等数据融合与利用,提升港口通关效率、优化船舶过闸调度。推进便民、绿色、安全、智慧的水上综合服务区建设,打通船员在岸离岸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