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噪声打扰的安静生活,是当下群众提升幸福感的普遍需求。而“看不见的”噪声污染,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现代社会四大环境污染之一。噪声污染投诉居高不下,位居环境污染投诉举报的第二位,仅次于大气污染,已成为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之一。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于2022年6月5日起开始实施,云南省丽江市相关部门按照新《噪声法》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抓好各自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同时建立健全部门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制度,发挥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和专项执法效能,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双随机监管、12369热线投诉举报等,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守护丽江“安宁”。
一是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噪声源头控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标准要求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验收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污染监管力度,要求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远离学校、居民区等声敏感区,并符合所在区域的噪声环境标准。
三是针对建筑施工噪声反映较多的问题,继续督促建筑企业做好《夜间施工方案》《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方案编制实施工作,采取靠近居民一侧安装隔音板,施工现场采用密目网围挡,作业层全封闭等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科学统筹、合理调整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进行噪声较大机械施工等有效减少噪声。
四是重点针对噪声扰民及投诉开展整治工作。持续加强对丽江古城、束河两处酒吧集中片区的治理,定期对古城、束河两个重点区域每晚11时以后酒吧高分贝喇叭使用及弹唱娱乐影响市民和游客正常生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确保区域声环境质量达标。对辖区重点商业街区以及部分城区超市、店铺等各类宣传、广告噪声的问题和广场噪声城市管理和公安部门认真进行集中治理,效果明显。文旅部门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范娱乐场所噪声(音)管理,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歌舞厅、迪高厅、KTV必须符合噪声(音)管理要求。
五是及时查处噪声违法行为。由于噪声污染存在瞬时性、分散性等特点,噪声污染防治难度较大,丽江市相关部门按照新《噪声法》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抓好各自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同时建立健全部门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制度,发挥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和专项执法效能,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双随机监管、12369热线投诉举报等,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丽江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收到群众投诉举报件95件,已全部办结,其中涉及噪声污染举报件14件。2021年至今12369环保举报平台共接到举报件860件,已全部办理完结,其中涉及噪声污染共431条举报,具体分类为:社会生活/娱乐噪声252条举报;建设施工噪声21条举报;交通噪声5条举报;工业噪声40条举报;其他噪声13条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