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34号)要求,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昆明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推动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大力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
节能减排是从源头降低能源消费、减少污染物排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是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有力举措。“十一五”以来每个五年规划期,国务院均制定印发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21年12月2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正式印发正式印发。2022年6月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34号),对“十四五”全省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区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
二、 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决策部署,谋划部署我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三、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贯彻总体要求、明确主要目标、压实重点任务、加强领导组织、强化监督考核、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定期调度七个方面,配套方案目标清单和重点任务分解表。其中主要目标省级方案有29个目标任务,昆明市列出30个市级目标。重点工程包括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提升工程、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减量清洁替代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十项重点工程任务,并对各项重点工程任务明确了责任部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 主要特点
(一)行动目标明确。《实施方案》坚持目标导向,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氨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10243吨、1009吨、0.631万吨、0.729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稳步提升,确保如期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同时,目标清单提出了30项具体目标,明确了责任单位,为《实施方案》实施成效提供保障和评估依据。
(二)可实施性较强。《实施方案》的编制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在下达目标任务时充分征求了市级行业部门的意见,确保《实施方案》的实施“看得见”“够得着”。注重压实县(市)区政府属地责任,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聚焦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提升工程等十大工程,形成重点任务分解表,强化定期调度,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和模式,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落实最新政策。与我市“十三五”时期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相比,依据国家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最新要求,增强了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根据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确定能源消费总量预期性目标,将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按年度分解到县(市)区。落实“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