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在1月正式实施,分别为HJ 1264—2022《卫星遥感细颗粒物(PM2.5)监测技术指南》、HJ 1263—2022《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1262—2022《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和HJ 1261—2022《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卫星遥感细颗粒物(PM2.5)监测技术指南
本标准规定了卫星遥感细颗粒物监测的方法、结果验证、质量控制等内容。适用于陆地区域卫星遥感细颗粒物监测工作,作为地面监测手段的补充,用于掌握大范围细 颗粒物空间分布规律及变化趋势。标准明确卫星遥感细颗粒物监测的原理为:根据 PM2.5 质量浓度与 AOD、吸湿增长因子、密度、半径、消光效率因子及行星边界层高度等因素的转化关系计算 PM2.5质量浓度,同时列出了PM2.5质量浓度的计算方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可以规范和指导卫星遥感细颗粒物监测工作。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重量法,适用于使用大流量或中流量采样器进行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的手工测定,同时适用 于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的手工测定。
本标准在《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和注意事项4章内容;细化分解样品、分析步骤、结果与计算三章内容,增加对样品保存的规定;修改方法检出限的规定,明确检出限的测定条件;加严对天平精度的要求。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及各类恶臭污染源(包括水域)以不同形式排放的臭气的三点比较式臭袋法,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中臭气的测定。本标准测定方法是嗅觉器官测定法,不受臭气物质种类、种类数目、浓度范围及所含成分浓度比例的限制。
本标准在《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93)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标准名称修改为《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增加了实验过程中使用的材料、仪器和设备等实验用品材质要求;增加了标准臭液贮备液和使用液的配制过程;完善了样品分类;改进了分析方法;改进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分析数据的计算过程;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在规范性附录中增加了实验人员要求。
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异丙苯和苯乙烯的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异丙苯和苯乙烯的测定。
其方法原理为:用气袋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系物,取一定体积的样品直接注入带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的气相色谱仪中分离测定分析。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可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系物的测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