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绿色动力发布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与中华环保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丰泉环保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永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洁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现金”或“现金+股权”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咸宁市中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周口市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昆明丰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定州市瑞泉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方面,根据公告,本次交易若成功实施,将扩大绿色动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与竞争力。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项目的实施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同时公告提示,本次签订的协议仅系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为交易各方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文件,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包括交易金额尚需双方另行签订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确定。正式协议能否签订取决于后续的尽职调查及根据审计、评估结果进行的进一步协商谈判,以及履行必要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因此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此外,绿色动力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股权收购协议,在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生效及执行前,上述框架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2023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