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36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十三师新星市大气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2021-2025)》进行公示。
一、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削减方案实施的单位和个人。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方式发表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第十三师新星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幸福路1号
联系电话:0902-2352166
邮编:839000
四、区域削减方案获取途径
https://pan.baidu.com/s/1I0MjfRIZqgIeFd8zb4M8Vg?pwd=bwa6第十三师新星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