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退捕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禁渔令”落实落地,威远县农业农村局积极部署、严格责任,保证了渔政执法与宣传教育两手抓两手硬,对全县天然水域水生生态的保护以及渔业资源的养护做出重要贡献。
保证日常渔政巡查,加强执法力量建设。渔政执法人员通过高频率、常态化的日常巡逻,针对短板弱项配齐配强执法装备,对全县重点天然水域进行多方式、全方面的渔政执法。截至目前,开展巡查72次,其中使用无人机高空巡逻45次,出动渔政执法人员403人次,劝退违规垂钓者304人,签订禁渔承诺书24份,收缴违规渔具242副,销毁跨河台线83副,渔网2600米,地笼网26副,检查14家养殖户,发现问题22个,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100%。
密切部门协同协作,严打非法捕捞行为。长江“十年禁渔”非一时之功,也非一“人”之事,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才能震慑严打非法捕捞行为。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次,立案查处非法捕捞行政案件8件,共计行政处罚8人,行政罚款0.63万元,威远县公安局共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8件,刑事打击10人。目前我县正在完善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长效的协同执法监管机制,努力实现联合巡查、联合出警、协同办案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长江禁捕工作取得成效。
强调法律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禁渔氛围。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群众互告知等方式,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政策的宣传教育。全县各镇共计布置禁渔横幅320幅,禁渔宣传牌560块,利用场镇赶集人员密集的时候进行禁渔宣传、宣讲,依托微信公众号和县级融媒发布禁渔信息12篇,使禁渔制度深入民心,切实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十年禁渔”的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营造了“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