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正式印发《许昌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及保障措施。
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是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该方案以医药、农药、精细化工、畜禽养殖等行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以建机制、摸底数、抓治理、强能力为原则,从六个方面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一是落实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建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等部门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严格落实新污染物法规标准制度。二是开展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以医药、农药、精细化工、畜禽养殖等行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品种、数量、用途等基本信息调查。三是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四是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强化农药使用管理。五是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严格落实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六是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
下一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按照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以生态环境更高水平保护推动许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