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濮阳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促进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县域内河流水质稳定达标,清丰县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排查要求,迅速展开行动,并根据“查、测、溯、治”基本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压实责任,全面排查。全面压实各级河长责任,认真落实河长制,采用徒步现场排查方式,对相关河流尤其是马颊河、潴泷河段进行地毯式排查。二是部门联动,重点检查。县环委办联合河长办、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深入河道周边企业、畜禽养殖厂一线突击夜查,要求企业、养殖户做到污水不外排、沼液不外泄,保障河道周边畜禽养殖水质。三是畅通渠道,强化监督。深入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在公共宣传栏及相关微信群公布排污受理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处理。
下一步,清丰县将按照相关要求,推动各乡镇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时间节点,扎实做好溯源和分类整治,抓好整改落实,用最严格的措施和监管筑牢全县水环境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