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邑市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控,采取一系列措施,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有效防范化解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全市土壤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
一是强化耕地污染源头管控。昌邑市高度重视耕地污染源头管控,从保护农产品质量和耕地土壤安全角度出发,对全市13000余个地块,109万余亩耕地进行了点位表层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编制《昌邑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建立了昌邑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全部为优先保护类耕地。积极开展农用地土壤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共排查涉重金属企业在产企业3家,对企业产物环节、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特别是各类含重金属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暂存环节,委托处置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并要求涉重金属企业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测与县市联网,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严格控制排放量。深入开展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圆满完成年度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和农药减量增效任务目标,全市现有受污染耕地实现100%安全利用。
二是严格建设用地风险防控。昌邑市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聚焦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持续强化建设用地环境质量监管。将19家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名录,督促各单位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有序推进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工信三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共享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情况,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先调查、后建设’。健全完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地块清单,加强对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监督检查,2022年,全市15个“一住两公”用地,全部进行调查评估并通过评审。
三是大力提升人居环境品质。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任务,制定出台《昌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调度中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提升,累计完成52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昌邑市整县推进“集中拉运+智慧监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入选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典型案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革案例被省委改革办推荐到中央改革办。同时,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改变生活习惯,主动参与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