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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预算超5000万!新疆莎车县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采购设备一批!

日期:2023-05-0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3
05/0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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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垃圾中转站 垃圾处理 生活垃圾

新疆亚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莎车县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分为2个分包,预算金额5286.5万元,预计5月30日开标。

新疆亚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莎车县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莎车县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11: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SCG(GK)-2023-001

项目名称:莎车县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2865000

最高限价(元):5890000,46975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莎车县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8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垃圾中转站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莎车县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697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垃圾中转站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2,150;标项 1,6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或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近四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需包含授权委托人缴纳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单位(投标人)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11: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0日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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