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全力控制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山东省日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全面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排查专项监测。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总氮专项排查监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样品采集、样品分析工作小组均由中心业务骨干组成,确保工作质量。
建立制度保障。第一时间制定总氮排查监测工作方案,重点围绕污水处理厂等涉氮排污企业,通过增加监测频次进行总氮贡献精准溯源。每月对2个地表水国控断面、全市22家污水处理厂进出口进行两次总氮、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等4个指标的监测,同时对15个海水国控点位的上述四指标进行一次监测。
统筹人员配置。采取多科室联动的方式,解决监测力量不足问题,形成监测合力。统筹调配现场监测室、分析室、综合室和质量管理室等人员力量,更好发挥监测效能,促进专项排查监测顺利实施。
截至目前,山东省日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已累计监测污水厂50余家次,完成地表水国控断面、湿地采样监测10余次,15个海水国控点位监测3轮,为入海河流总氮排查和近岸海水水质监测提供了大量翔实的数据。
下一步,山东省日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继续按要求开展入海河流总氮监测,助推美丽海湾建设,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