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十堰市下发《关于落实重点排污单位包保责任》的通知,以全面落实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包保责任。这是十堰为持续深入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压实风险隐患排查责任,坚决防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等环境风险隐患所采取的实际举措。
本次排查工作各县市区实行重点排污单位“分片包干责任制”,每一个重点排污单位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以及具体责任人,实行层层包保。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按照包联责任分工,对所包联片区的重点排污单位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巡查,充分发挥包联作用,落实“三包”责任,即包风险隐患巡查、包问题整改督办、包整改销号验收把关。
各地将抓好本次排查工作的调度,制定排查计划,做到排查“全覆盖”。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做好帮扶指导,问题轻微的要立行立改,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形成有效震慑。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实行挂账销号。
各有关单位以本次风险隐患排查为契机,切实消除企业环境安全方面的隐患,提升辖区企业环境管理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培训,签订环保安全承诺书,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切实加大企业在环保设施建设运维、环境应急设施建设以及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投入,保障企业环境管理规范,生产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