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监管。承担全省唯一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工作,分解落实202个人类活动斑块现场核查任务。顺利完成2021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点位现场核查工作。整改完成31个“绿盾”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点位。加强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系统运维管理,及时完成异常事件闭环管理。
生态修复。深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严格落实十年禁捕,全市渔政部门共开展执法巡查7157次,出动执法人员2.3万余人次,连续4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各类鱼苗900余万尾。争取上级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建设专项引导资金1.9亿元,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项目28个。
降污减排。制定印发《铜陵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编制完成《铜陵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出台《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减污降碳绿色转型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夯实“双碳”工作基础,完成全市19家重点企业年度碳排放情况核算,编制完成“十四五”铜陵市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动态更新,完成3家发电企业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权配额足额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