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宝鸡市公安局环食药犯罪侦查支队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警务室授牌仪式举行,市委常委、副市长时镇出席活动并为警务室授牌。
近年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市县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有效发挥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优势,形成防范、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市公安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成立生态环境警务室,旨在打通生态保护执法“最后一公里”,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在惩治环境违法和预防环境犯罪上提早介入,共同发力,将环境污染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遏制重大环境事件发生。
时镇在授牌仪式上指出,生态环境警务室的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公安执法实践中作出了积极探索。他要求,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要畅通部门信息沟通、共享渠道,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建立联合应急处置制度和案件查处协作制度,坚持问题导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机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强调,要坚持高点站位,聚焦工作重点,强化队伍建设,扛起生态环保卫士使命,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赵一键宣读了《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宝鸡市公安局关于设立生态环境警务室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警务室主要搜集和梳理有价值的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线索,重点打击河道、湖泊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在线监测企业数据造假,涉危废产生、运输、经营企业和个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有毒有害污染物,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环评文件编制、环境监测、设施验收、碳排放数据管理弄虚作假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海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国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少安,市公安局环食药犯罪侦查支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科级以上干部等30余人参加授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