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一笔跨设区市排污权交易
6月5日,湖州长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3100元/吨·年的价格,将富余的78.5吨二氧化硫和138.24吨氮氧化物排污权指标让给嘉兴桐乡时代锂电项目。这是《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实施后,全省正式启动的第一笔跨设区市排污权交易。
近年来,湖州深入开展水泥熟料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在全省率先实现水泥熟料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稳定达到一阶段超低排放水平,为排污权交易腾出了富余空间。长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段文虎介绍,早在3年前,公司就投入3000万元,建设了一套中温中尘SCR脱硝系统,成功达到浙江省二阶段超低排放标准,实现减排氮氧化物1065.6吨/年,还通过复合式脱硫技术成功减排二氧化硫78.5吨/年。
前不久,总投资201亿元的桐乡时代锂电项目开工,规划建设年产40万吨锂电三元前驱体和5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出于发展需求,需要排污权指标保障项目推进,但本地排污权指标很紧张,让项目方犯了难。根据《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桐乡上年生态环境达标,具备向外购买排污权的资质,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寻找获取排污权。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积极帮助企业找到获取节余的排污权,最终促成了这次排污权跨设区市交易。
浙江作为全国第一批排污权交易试点的地区,于近期出台了《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鼓励开展跨区域交易。“嘉兴湖州这次跨设区市排污权交易,打通了省内跨区域排污权交易通道,不仅为全省排污权交易从县域、市域这个小循环迈向省域大循环打开了新局面,也为真正实现全省排污权交易统一大市场作出了新典范。”省生态环境厅低碳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2022年8月1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施行,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确立法律依据。同时《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浙江省排污权回购管理暂行办法》等26个省级政策的出台,完善了制度规范,在全省建立起统一的规章制度。同时,我省坚持有偿使用和市场化交易,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建立完善市场定价机制,优化提升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据介绍,目前,全省累计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10.2万笔、金额162亿元,大幅增加了生态环保资金来源。
不仅如此,我省还打造了“浙江省生态环境资源配置在线”应用和全国首个排污权网络交易系统,实现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租赁、抵质押等相关业务“一网通办”,大幅提高企业办事效率,实现了以排污权为主的生态环境资源要素精准高效市场化配置,形成全省排污权交易统一市场。
构建完善制度体系、建立统一交易平台、创新交易管理机制,积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优化资源配置、转变发展方式......浙江走出了一条生态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绿色道路。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围绕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目标,全面深化排污权交易制度规范、服务提升和改革创新,打造规范高效的排污权交易体系、服务更优的要素保障体系,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创新,助力经济稳进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