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若干措施》。
据悉,2022年,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2022-2023年河北省排污权交易累计完成3469笔、金额6亿多元。
《若干措施》内容包括五部分,17条具体措施。分别为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主要包括健全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有偿使用核定征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完善有偿使用价格体系;加强经济发展要素保障,主要包括优化政府储备投放,支持排污权跨区流转、优化排污权市场交易方式;引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主要包括激发自主减排内生动力,推进重金属排污权交易、优化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强化排污权资产金融赋能,主要包括推进排污权抵押贷款,探索区域排污权租赁、创新排污权金融产品;健全排污权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强化制度设计,强化数据管理,强化排放监管、强化科技支撑。
《若干措施》提到,排污权有偿使用核定征收按照分级核定、属地征收、分级入库的原则,排污单位所在地县级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并缴入国库。排污单位排污权使用费金额较大、一次性缴纳困难的,可分期缴纳,首次缴款不低于应缴总额的40%。创新排污权金融产品。探索建立河北排污权交易指数,逐步推进排污权资产证券化。研究金融机构参与排污权交易的制度机制,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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