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9日,廊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廊坊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方案》?
节能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十一五”以来,国务院在每个五年规划期均制定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对全国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对加快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把节能减排作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举措。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发改委起草了《廊坊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对“十四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为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该《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实施方案》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十四五”碳达峰关键期,提出了提升重点地区和行业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排放水平等方面主要目标。比如,到2025年,全市重点地区和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煤炭消费量削减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定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省下达的1.21万吨、0.036万吨、0.55万吨和0.3万吨目标。
三、哪些工程是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十四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要因时而动,顺势而为,加快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巩固提升环境治理成效,为统筹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提供重要支撑。《实施方案》坚持系统观念,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部署实施“十项重点工程”。
1.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实施重点行业节能改造升级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进行系统节能改造,巩固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加快碳排放重点行业工艺流程革新和清洁生产改造,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
2.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推动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支持多能源协同的综合能源项目建设,提高能源管理智慧化水平,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应用,加快产业园区和集群污染综合整治。
3.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加强用能基础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融合与升级改造,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建设,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4.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建设,推广低碳交通工具,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强重型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以及在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入户抽查,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持续完善城市配送物流基础设施。
5.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6.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开展公共机构重点用能系统设施设备实施节能改造,逐步淘汰老旧公务用车,推行能耗定额管理,深入实施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导作用。
7.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开展差异化分类管控,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协同预警和协作机制。
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深入开展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依法依规严格涉煤项目审批,新上用煤项目煤炭消费实行减(等)量替代。
9.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加大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力度,强化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适宜高效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
10.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构建城乡全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
《实施方案》同时对每项重点工程提出了目标要求。一方面是在“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工程”中明确,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5%以上,重点耗能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另一方面是在“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中明确,到2025年,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车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四、健全节能减排的政策机制是什么?
“十四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政策保障需及时精准、有力有效。《实施方案》从七个方面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为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1.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科学分解“十四五”节能目标,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能耗单列政策支持,优化能源要素合理配置。
2.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强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管理,建立非固定源减排管理体系,因地制宜开展特征污染物减排。
3.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标行业能效标杆,加强对“两高一低”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加强对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两高一低”项目的工作指导。
4.健全政策标准。贯彻落实国家、省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充分发挥政策、制度对结构调整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推进落实重点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逐步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纳入重点行业排污许可,提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落实国家、省在财政资金、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不断扩大绿色信贷规模,落实清洁取暖价格机制,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
5.完善市场化机制。推进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探索开展用能权交易,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有序开展水权交易,建立健全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
6.提高统计监测水平。严格执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能源计量和统计能力建设,完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和计量体系,严格落实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制度,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储量评估,加快节能减排信息化体系建设,推进大数据整合利用和分析应用。
7.培育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完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督促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加强县级及乡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加大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
五、如何强化工作落实?
节能减排是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务实行动。全市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聚焦重点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方案》在抓落实方面提出三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上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统筹协调,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严格落实省能耗双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考核力度,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加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纠,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交叉执法,进一步强化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3.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组织主题宣传活动,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活动,引导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强化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社会共识和自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