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淘汰落后产能,截至目前,我市未审批新、扩、改建涉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项目,全市境内无铅蓄电池、电镀、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等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无违规开采、利用尾矿库排放开采废物现象。
加强污染源头防控。印发《都江堰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强化我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督促指导3家重点行业企业按期完成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掌握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从源头上进一步降低或消除土壤污染隐患,达到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的目标。
深化农用地分类管控。印发《都江堰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药、农膜使用指导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工作的通知》,制定了《都江堰市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都江堰市推进化肥减量化工作要点》《都江堰市推进农药减量化工作要点》等工作方案,结合我市主要农作物种植习惯,采取土壤酸化治理、叶面阻控、品种更换、水肥管理、结构调整及土壤钝化等措施,持续做好大春小春期间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确保农用地安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达到95%。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建设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4个。推广示范农业投入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布置固定回收点位40个、村级收集桶391个,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100%。强化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完成3宗拟出让地块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及疑似污染评估。2023年1-4月,建设用地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我市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无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