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3年7月,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监测11个区县级以上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均属于地表水水源(河流型7个,湖库型4个)。
(一)监测点位
1.河流型水源:分别在南京市长江夹江南水源地、南京市长江夹江北河口水源地、南京市长江燕子矶水源地、南京市长江龙潭水源地、栖霞区长江八卦洲(左汊)上坝水源地、江宁区长江子汇洲水源地、浦口区长江桥林水源地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设置监测断面。
2.湖库型水源:分别在溧水区中山水库水源地、溧水区方便(东屏)水库水源地、高淳区固城湖水源地、浦口区三岔水库应急水源地取水口周边100米附近设置监测断面。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湖库型加测透明度、叶绿素a。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南京市监测的11个区县级以上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高淳区固城湖水源地、溧水区方便(东屏)水库水源地、浦口区三岔水库应急水源地为Ⅲ类水质,其他8个均为Ⅱ类水质,达标率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详见附表。
备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