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市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成都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召开《成都东部新区张家岩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以下简称《划分方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划分方案》的意见建议。现就召开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1月27日(星期二)14:30。
二、听证地点
成都市市级机关第四办公区C101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划分方案》内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的意见或者建议。
四、听证代表资格
(一)本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由1人作为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能够代表广大群众合理意愿,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等)。
五、听证代表的组成
(一)听证代表限定20人。其中: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人、成都东部新区政法委应急管理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各2人、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卫健和文旅体局1人、成都市东部新区水务监管事务中心1人、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1人、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东风村市民代表1人;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1人、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1人、四川天府新区太平街道办事处1人、四川天府新区太平街道白马村、小堰村、桃源村市民代表各1人。
(二)听证代表的确定。听证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听证会组织者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听证代表。超出名额则采取随机选取方式,名额不足则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听证代表的名单将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公布,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的应该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报名后未遴选为听证代表的,可以提交书面意见、建议。
六、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12:00。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提交报名表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未来艺术设计中心A栋7楼成都东部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60361925。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海创园二期A区1号楼16楼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管局,联系电话:68774107。
八、听证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审查确定后,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通知本人为本次听证会代表。
(二)听证代表人员应当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到通告确定地点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水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对《划分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通告。
附件:1.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
2.成都东部新区张家岩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5日






切换行业

正在加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