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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市叙州区2023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计划》发布!

日期:2023-08-09    来源: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3
08/09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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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无废城市 固体废物 绿色低碳

宜宾市叙州区2023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宾市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安排部署,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构建叙州区“无废城市”制度体系,组建叙州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附件1)。2023年,我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能力全面提升,营造“无废城市”宣传教育氛围,打造一批以“无废景区”、“无废学校”、“无废机关”、“无废小区”为代表的“无废细胞”,不断提升绿色低碳水平。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建立管理体系

对标宜宾市“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组建区级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负责我区“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叙州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和科技局、区工业发展中心区经济合作外事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林业局等部门对照“无废城市”建设方案,积极对上联系,对照上级分解落实建设指标,有序抓好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工业源固废废物监管

1.鼓励基础条件较好且符合绿色矿山达标入库标准的矿山积极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叙州区分局;责任单位: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指导帮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在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利用等环节安装数字化标签、视频监控等物联网设备,与省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平台联网,实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全覆盖,加快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叙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经济科技局,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2023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完成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投产运营任务。(牵头单位:区经济合作外事局;责任单位:区经济科技局、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农业源固废废物监管

1.持续推进收储中心和收储站点建设,完善秸秆收储场所和储运网络,提升秸秆收储能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率92%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引导小散户养殖粪污规范化管理,推动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建设。2023年分类提升改造畜禽养殖场1个,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继续推进我区绿色种养循环项目实施,强化畜禽粪肥还田指导,推进畜禽粪肥合理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济科技局、叙州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健全和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体系。各经销商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配置回收设施,并负责回收所销售农药的包装废弃物。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1mm的超薄地膜,指导农民科学覆膜,加强农膜回收点建设,提升农膜回收水平。2023年,全区农膜回收率达到84%。(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叙州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社会源固废监管

1.根据市级2023年中心城区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制定2023年宜宾市叙州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继续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实施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进度逐步建成投运。(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所涉街道办事处)

2.落实《宜宾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实施细则》,配合市级部门完善宜宾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方案,到2023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因地制宜补齐废旧物资暂存点、交投网点短板,开展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规范回收处理站点建设。各乡镇(街道)建设至少一个具备计量称重、分拣、转运等设施的“两网融合”中转站。(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供销社、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统一处理处置,积极推广污泥垃圾协同处置,促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全面开展非正规污泥堆放点和污泥处理处置单位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对企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保障市政污泥100%无害化利用处置。(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叙州生态环境局、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精心培育“无废细胞”

1.根据宜宾市“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对照编制叙州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加强多渠道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无废城市”建设氛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叙州生态环境局、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青少年教育内容,开展校园知识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到2023年,中心城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的学校覆盖率达到100%。按照市级相关部门目标要求推动中、小学校开展“无废学校”建设。(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2023年以A级景区为重点,按照市级相关部门目标要求开展“无废景区”建设。(牵头单位:区文广旅游局;责任单位: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以南岸商圈、高铁商圈等核心商圈中具备条件的商场、超市为重点,按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择优打造 “无废商场”、无废超市。(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推动全区部门、事业单位参与建设“无废城市”,按照市级相关部门目标任务要求开展“无废机关”建设。(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事业单位)

6.在3个街道择优选取3个亮点示范小区,规划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片区,同步完善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分类处置设施,结合中心城区公园城市规划,按照市级相关部门目标要求打造?“无废公园”。(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所涉街道办事处)

7.以本地支柱产业为重点,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推动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开展“无废企业”建设。(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局;责任单位: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鼓励其他未涉及领域结合自身特色,自行建设有特色的“无废细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成立区级工作专班,建立职责明确、执行有力、推进有序的多部门协作工作机制,调动全区力量和资源,共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国家和地方专家队伍力量,研究解决“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和管理问题,积极对上联系,加强国内外先进制度、经验、技术、理念学习交流,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加强调度考核。建立“无废城市”监督考核体系,区级相关部门报送一名联络员,并于每月5号前报送上月工作总结及项目进展情况。同时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压实区级相关部门和属地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资金统筹。区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中省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探索用好用活招商项目、融资项目、EOD?项目、绿色债券项目、贴息项目等,引导企业自筹和社会资本参与,多方位筹集资金支持“无废城市”建设。

附件:1.宜宾市叙州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

2.2023年叙州区“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1-1

宜宾市叙州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区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副区长

区政府分管工业工作副区长

区政府分管商务工作副区长

区政府分管住建工作副区长

区政府分管农业工作副区长

成 员: 区委宣传部分管新闻宣传工作副部长

区委目标绩效办主任

区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区经济科技局局长

区工业发展中心主任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分管副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局长

叙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区水利局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区商务局局长

区文广旅游局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区应急局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区统计局局长

区经济合作外事局局长

区林业局局长

区供销社主任

区国资金融局局长

各乡镇镇长

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工作专班职责

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函〔2023〕2号),牵头组织拟定《宜宾市叙州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建设目标和任务,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宣传检查、考核与评价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的全局性、方向性重大问题和事项。

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叙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叙州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根据“市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如工作需要,将抽调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技术骨干组成“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家组。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承担日常事务,协调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单位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积极履行“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职责,通报工作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附件1-2

2023年叙州区“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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