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藏龙岛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藏龙岛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L-2023-0494
2、采购计划备案号:夏财采计[2023]00553号
3、项目名称:2023年藏龙岛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50.609326(万元)
6、最高限价:650.609326(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3年(1+1+1模式,每年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二)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工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主干道《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许可证》,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能力,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完整的劳动合同、近6个月经人社、医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医保缴纳证明材料(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并提供查询账号及密码备查);提供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完整的合同、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反馈意见表);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度、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近6个月有效的纳税凭证(如有减、免、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含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零申报提供零申报证明)和近6个月单位缴纳社保、医保完税证明材料;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完整的合同、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反馈意见表);
(2)(6)投标人提供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承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承诺书;
(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以下任何一条相关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的将被拒绝报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19日至2023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文件
3、方式:
使用电子秘钥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dzjy.jxzfcg.cn:85/login?cloudid=147,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27-81818203;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8月19日01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dzjy.jxzfcg.cn:85/login?cloudid=14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性资金;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5.备注: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3-08-14至2023-08-18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文件,按照公告资格要求上传文件,须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完全一致并加盖公章,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未加盖公章、逾期均视为无效。不按要求上传的申请人,将视为不合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27-87992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恒希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夏区文化大道江夏天地S11-3楼
联系方式:027-81800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恒希诚誉
电 话:027-8180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