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超标问题时,依据日均值还是一次监测排放值(也常被称作瞬时值)判定,一直存在争议。而如何处理这一难题?“探路先行者”江苏又一次走在全国前列。
江苏省通过发布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以下简称江苏《标准》),建立了日均排放限值与一次监测排放限值“双控”要求,破解了当前存在的执法难题。
那么,江苏如何通过这一《标准》解决瞬时值带来的争议,何为日均排放限值与一次监测排放限值“双控”?新实施的江苏《标准》还有哪些亮点?记者专访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项平。
这道难题究竟该如何“解”?
“‘日均排放浓度’,指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对24小时内多次采样分析得出的平均值,而‘一次监测排放浓度’则是指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随机一次采样分析得出的结果。”项平告诉记者。
为什么判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超标依据日均值还是一次监测排放值会有争议呢?
以江苏为例,“江苏是经济大省,企业数量众多,按照现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以下简称国家标准)日均值评判要求,一方面,执法人员需要在一天内多次采样,执法人力成本较高;另一方面,执法人员多次现场监测时,排污单位可以采取调整运行工况、改变投料方式等办法,制造临时‘达标排放’,这样所谓的日均值达标也失去应有的意义。此外,瞬时排放浓度过高,即使日均值达标,也很可能构成较大环境风险。”项平说道。
而从城镇污水处理厂角度看,水污染物浓度又会受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项平解释,“从调研情况看,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一方面受进水流量、污染负荷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范围,另一方面与处理工艺设计先进性、运行控制、设备维护保养等因素关系密切。设计工艺先进、运行控制良好、设备维护及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相对稳定,反之则会造成超标。”
既考虑执法,也听取民意,江苏《标准》应时而生,新增日均排放限值与一次监测排放限值“双控”要求。
何为日均排放限值与一次监测排放限值“双控”?
“江苏《标准》制订过程,充分听取了城镇污水处理厂、行业主管部门及环境执法部门的意见,参考国家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结合江苏实际,建立了日均排放限值与一次监测排放限值‘双控’要求。”项平表示。
翻开江苏《标准》,在“污染物控制要求”章节中,明确规定了水污染物日均排放限值和一次监测排放限值。
“江苏《标准》中的‘日均排放限值’和‘一次监测排放限值’是分别针对主要水污染物日均排放浓度及一次监测排放浓度而设定的最大允许排放值。”项平解释。
和国家标准相比,“江苏《标准》在日均排放限值的基础上,新增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四项常规污染物‘一次监测排放限值’,规定上述四项污染物日均排放值或者一次监测排放值超过规定限值的,均判定为超标。”
而根据江苏《标准》规定,基本控制项目(常规污染物)超过日均排放限值或者四项主要常规污染物超过一次监测排放限值,均为超标。
项平表示,此举科学地完善了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既破解当前实际执法困境,又有利于促进排污单位加强自身排放监测和运行规律研究,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
江苏《标准》还有哪些亮点?
江苏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仅只有“双控”一个优势。项平介绍,“江苏《标准》实行分区管控。将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长江干流、南水北调干线(含邵伯湖、高邮湖、宝应湖、白马湖、洪泽湖、骆马湖、微山湖、昭阳湖湖体)、京杭大运河苏南段水域,以及上述水域岸线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范围纳入重点保护区域,执行更为严格的排放限值。”
“同时,落实精准管控。”项平解释,江苏《标准》从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所在区域、建设规模、新建与现有三个维度细分了4个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等级,分别对应执行A、B、C、D四个标准等级,不搞“一刀切”。
举个例子,江苏《标准》要求排污口位于一般保护区,日处理能力3000吨以下的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D标准。“我们统计了一下,目前符合这一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基本为乡镇污水处理厂,并且调研发现当前首要任务是加快配套完善污水管网,提升污水集中收集能力。因此,对于这类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参照国家一级A标准执行,不再收严排放限值,体现了实事求是、精准管控的要求。”
最后,注重风险防控。项平表示,江苏标准在涵盖国标中所有控制项目的基础上,新增了反映综合生物毒性(斑马鱼卵急性毒性)风险控制指标,收严了“挥发酚、硫化物、总氰化物、有机磷农药、马拉硫磷、乐果、对硫磷和甲基对硫磷”等8项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针对江苏产业结构特点,增加“氟化物”作为特征污染物控制指标。
江苏《标准》的出台,不仅进一步减少城镇生活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有毒有害污染物风险控制。同时,利用高品质的出水,进一步拓展尾水利用途径,为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提升创造条件,还促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推动江苏省污水处理行业环保技术装备的更新与发展。
标准正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