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主要分布在山区、半山区,聚集度低,多数村庄人口规模相对较小,受多种条件约束,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起步晚、基础差、历史欠账多,在村庄基数大、资金需求量大的情况下,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面临诸多现实难题。
云南作为中国的西南边疆省份,地理环境复杂多样,生活污水的处理一直是云南农村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针对这一问题,云南省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01.高位统筹推进,实行分类施治
云南省积极推行农村生活污水分类施治。通过建立适度规模的污水处理站,对污水进行分流、分级、分区治理。同时,加强污水管道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
云南省还注重开展废水资源化利用工作。通过科学合理地利用废水中的营养物质,用于灌溉农田或者养殖业,实现了废水的资源化利用,有效减少了废水对环境的污染。
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生态环境厅主动作为,会同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政策、标准指导性文件;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云南省九湖保护污水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补短板”实施方案》等,指导全省县(市、区)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在全面调研、总结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牟定经验”的基础上,以规划为引领,分区分类施策推进治理,初步提出“纳管、集中或分散治理、资源化利用”三种模式,制定印发《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研究制定《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对城镇周边的村庄生活污水采取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按照相关处理标准要求建设集中或分散式收集处理设施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鼓励处理后的尾水进行资源化利用;对居住分散、干旱缺水的山区、半山区的村庄,鼓励采用人工湿地、稳定塘、“小三格+大三格”化粪池等治理模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达到相关标准后,就近就地用于农田、果园、林地灌溉等。
02.探索创新模式,坚持监管并重
着眼更好破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难题,云南省积极探索创新,采取开展试点示范、建立省级技术支撑队伍、加强工作衔接协同推进、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等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见成效。
为了有效推进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处理,云南制定了统筹推进的方针。这意味着政府部门、农民和专业机构需要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污水处理工作。为了确保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云南加强了监管力度。政府部门加大对污水处理设备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对不合格的设备进行整改或淘汰。
为不断强化技术支撑,组建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导队伍、项目编制申报技术帮扶队伍,并向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单位征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领域的专家。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厅(局)制定《云南省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评估办法》,按照县级自查自评、州(市)实地全面核查,省级实地抽查评估和省级相关部门综合评价等步骤实施考核评估。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健全调度、通报、考核等工作机制,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通报、每年一考核,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滞后和推进不力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每年组织对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
同时,建立治理设施管护机制,制定并严格落实《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开展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引导群众共管共治,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作用。
03.多方协同发力,务求提质增效
据了解,下一步云南省将从以下4个方面持续发力,力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1)系统谋划全力推进
省生态环境厅已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报请省政府印发后,继续按照清单化、具体化要求,将治理目标任务细化到县,明确进度要求,定期调度督促。力争今年治理率达49%,到2025年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以上,达到西部前列水平。
(2)完善思路分类施策
分类施治是一种综合的处理方法,旨在从源头上减少污水的生成,同时通过不同方式处理不同类型的污水。通过分类施治,可以降低对环境的污染,提高水质。结合云南农村实际,坚持生态化、资源化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思路。突出因地制宜,分区分类一村一策制定方案,合理确定治理模式和技术,不搞一刀切。突出以用促治,利用优先,主要选择低成本、可持续的治理路径突出多点收集、分散利用,就近就地治理、利用和消纳农村生活污水。
(3)强化协同系统治理
加强部门联动,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等有效衔接增强工作的协同性、系统性,全链条推进治理工作,解决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脱节的问题。引导村级组织和群众积极投工投劳主动参与建设和运维管理,推动共建共治共管。
(4)拓展渠道提供保障
积极争取各级涉农资金和生态资金的支持,拓展资金保障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会同省财政厅建立以奖代补机制,以整县为单元整体推进,推广符合地方实际,低成本、易维护、效果好,可推广、可复制的治理模式。建立健全调度、通报、考核等工作机制,全面压实责任、落实工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长制久清”。
04.结语
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系统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累计5570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42%,较2019年提升27个百分点。
云南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处理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但云南正在采取积极的措施。通过分类施治、统筹推进、探索创新模式和加强监管,云南将逐步改善农村地区的环境质量,为农民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