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3年灵台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9-2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6200000600025267
项目名称:2023年灵台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80.0(万元)
最高限价:547.91(万元)
采购需求:1.负责每天装车并转运全县城乡垃圾中转站已压缩成型(理论垃圾块尺寸1600mm×1850mm×1500mm,理论垃圾块密度≥0.9吨/立方米,理论垃圾块重量4吨)的生活垃圾至崆峒区海创垃圾焚烧厂卸车并焚烧处理,2023年全县每天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依据2022年转运量计算每天约80吨,全年约29200吨,运至平凉海创垃圾焚烧厂。2.每吨生活垃圾清运费不高于187.64元,单价承包,据实结算(费用结算时按实际垃圾转运数量(过磅为准)×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结果截图(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此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9-05至2023-09-11,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0931-4267890。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09-25 09:00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①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plsggzyjy.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灵台县中学路75号
联系方式:0933-5939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平凉兴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3区5-2-801室
联系方式:0933-8712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宏斐
电 话:0933-8712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