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监狱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监狱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宏大国际B座17层17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ZB-2023-134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监狱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两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2.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3)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
(4)提供声明函不实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承揽过一项类似业绩;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宏大国际B座17层1702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版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宏大国际B座17层17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宏大国际B座17层17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3日上午09:00时至2023年09月19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将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867331187@qq.com邮箱报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监狱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方式:李宇峰 联系电话:16604777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宏大国际B座17层1702
联系方式:李宇峰 联系电话:166047779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芙语
电 话:15949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