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自治区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河池市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污水收集率低,金城江区、宜州区、巴马瑶族自治县等城区存在多处生活污水直排、雨污混排问题。
一、基本情况
河池市共11个县(区),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11个,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天,督察发现各个县(区)普遍存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雨污分流不完善、污水直排等问题。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到2023年底,河池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应达到45%以上,但目前仅为28.08%,距自治区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相差甚远,且远低于全区平均水平。
二、主要问题
(一)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不到位。
根据自治区要求,河池市2023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要达到45%以上。现场检查发现,截至2023年10月,河池市金城江、宜州两个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仅为28.08%,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河池市各县(区)普遍存在污水收集管网设施不健全、雨污分流不完善、入河排污口整治不到位等问题,污水管网问题突出。同时,河池市部分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运行负荷低、设备老化等问题。巴马瑶族自治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3万吨/天,但目前每天污水处理量为1.2万吨左右,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不到50%,近一半设施处于“闲置”状态。天峨县污水处理厂部分设备老化,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运行不正常,不能保证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废水出口自动监测总氮、总磷数据长期超标预警。金城江区污水处理厂设有超越管,但超越管未配套应急设施,下大雨时部分污水从超越管直接外排。宜州区、大化瑶族自治县等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其中大化瑶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长期投放白糖提高水质BOD浓度维持活性污泥生存。
(二)雨污混排问题突出,污水排放产生明显污染带。
督察发现,金城江区存在多个雨污混排口,排水口水质发黑发臭,污水汇入金城江形成明显的污染带。2019年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均有群众反映金城江区江北东路391号附近有生活污水直排入河,调阅资料发现,河池市对该信访件已办结,但督察组现场核查时发现该问题整改不到位,仍有污水直排。另外,位于江北壹号小区前存在一个污水排放口,水量较大,现场可闻到明显异臭味。民族路龙江一桥旁的污水提升站下也有一个污水排放口,大量浑浊污水直排入河,在各个排污口邻近的金城江河面可见明显的污染带。
为落实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金城江区计划投入约8000万元实施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提质项目,整改完成时限为2020年9月,但该项目于2023年9月才开工,整改工作严重滞后。
金城江区江北东路391号附近进入金城江的污水排放口
金城江区江北壹号小区前排放口
金城江区民族路龙江一桥旁的污水提升泵站排放口
(三)污水直排口整治不到位,直排污水导致河流水质明显下降。
巴马瑶族自治县城区巴马河及支流巴发河有多个生活污水排口、雨污混排口,其中有3个污水排水量较大:一是位于河堤北路的生活污水直排口,浑浊的生活污水排入巴发河与原河水形成鲜明对比;二是位于巴发河和新建路交叉点的桥底有生活污水长期直排;三是位于巴马县母鸡山公园北侧T字路口旁的生活污水直排口,大量生活污水长期直排,现场可闻到明显刺鼻臭味。除以上排污口外还有多个大小不一的生活污水直排口排放生活污水,导致巴马河水明显浑浊,巴马河汇入盘阳河汊口处呈富营养化趋势。
巴马县河堤北路生活污水直排口
2023年9月,检查人员对上述排污口上中下3个位置分别采水样监测,结果显示,在巴发河上游未受到生活污水直排口影响的水质氨氮为0.390毫克/升、总磷为0.06毫克/升,达到地表水II类水质标准;在巴发河生活污水直排口下游汇入巴马河的水质氨氮为4.24毫克/升、总磷为0.4毫克/升,受生活污水排入影响,巴发河上游的II类水质到下游降为劣Ⅴ类水。
调阅资料发现,巴马城区共有入河排口214个,排查技术单位对有排水状态的80个排污口进行现场快检,检测结果显示,水质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限值的点位达到79 个。
巴马县巴发河和新建路交叉点桥底污水直排口
巴马县母鸡山公园北侧T字路口旁的排污口
督察还发现,宜州区龙江河段存在多个生活污水排口、雨污混排口。其中位于宜州区中医医院(东院)附近的龙江河岸边有一个入河排污口存在雨污混排,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入河;该排污口下游50米左右还有另一个污水管网溢流口,大量生活污水从溢流口排入龙江河。
宜州区中医医院(东院)附近龙江河岸边的入河排污口
宜州区中医医院(东院)附近入河排污口下游的溢流口
三、原因分析
河池市有关县(区)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雨污分流工作不扎实,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够,小支流污染治理工作推动不力,对城区生活污水直排、雨污混排问题没有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整治措施。同时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管理不到位,生活污水末端处理设施问题多发。
督察组将对该问题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