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的福建省强制性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报批稿)(附件1)和编制说明(附件2),现已完成编制工作。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在网上公开征集该标准报批稿的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填写《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并于2023年11月22日前寄回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异议处理。
单位名称: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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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林楠
联系电话:1586028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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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福州市环保路8号(邮编:350003)
联 系 人:陈捷
联系电话:0591-88367008
电子邮箱:fgc@sthjt.fujian.gov.cn
附件1:《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报批稿)
附件2:《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3: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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